不少网民反映
部分App“自动续费”套路深
引导消费者入“坑”
并给退订续费服务
设置诸多障碍
你“中招”了吗?
今天(19日)上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工业和信息化部新闻发言人、总工程师赵志国表示,将细化标准规范,抓住应用商店、智能终端等关键环节,加强移动互联网应用全生命周期管理,推动行业上下游协同规范发展。研究制定电信服务合规指南,引导企业突出服务导向,营造让群众放心满意的信息消费环境。
加快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建立完善App认证签名体系,高效支撑行业监管和服务行业发展。重点整治用户反映突出的欺骗误导下载、强制自动续费等痛点问题。推广“骚扰电话拒接”服务,强化电信网络诈骗一体化技防手段,进一步筑牢安全防线。
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推进压缩审批时限、优化审批流程等改革举措,持续激发电信市场活力。进一步提升一体化、智能化数字服务和用户响应能力,全面推进常用电信服务线上办、异地办,加强移动互联网应用适老化标准和机制建设,为用户提供更便捷、更贴心的信息通信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二十六条 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格式条款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
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
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
第十九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搭售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不得将搭售商品或者服务作为默认同意的选项。
《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
第十八条 网络交易经营者采取自动展期、自动续费等方式提供服务的,应当在消费者接受服务前和自动展期、自动续费等日期前五日,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由消费者自主选择;在服务期间内,应当为消费者提供显著、简便的随时取消或者变更的选项,并不得收取不合理费用。
文章来源:广东普法综合整理,主要内容源自央视新闻客户端
你经历过“强制自动续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