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神权法思想的源起,在历史长河中有怎么样发展和演变?

冷紫葉诉说天下事 2024-11-17 05:19:46

中华上下五千年,可有的人不知道的是中国还有神权法的思想。

那么这种思想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后来又演变成了什么呢?

夏商神权法的源起

夏朝的统治者极力宣扬自己是秉承上天的旨意来统治百姓。这些记载说明夏朝建立后,甘誓一文所记载事情的起因是遵循禅让制,尧禅位于舜,舜禅位于禹,当禹做了部落联盟首领后也想效仿尧舜,将来能有一个贤能的人接替自己。当禹的儿子启逐渐长大后,禹开始让启参与治理事务启也将各类事务处理得很好,在人们心目中的地位越来越高。

启率军先打败了伯益的军队,公开宣布自己是夏朝的国君。随后又与有扈部落大战于“甘”,启对他的将领十卒声称,有扈氏对上天不敬,不避天命,上天命令自己消灭有扈氏,所有将士都必须服从这一天命,奋力出击,不可懈息。战争的结果是打着天命天罚旗号的启完全占据了优势,而被指称背天逆命的有扈氏被打败,有扈部落的成员被罚做奴隶。

奴隶主贵族不仅继续宜称“有殷受天命”他们还设计出了一个主宰一切的至上神--“帝”或“上帝”,这个至上神存在于众神之上,是创造并支配着一切的最高神,是整个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主宰,不仅支配着自然界的风云雷雨霜雪阴晴,还掌管着人间的祸福。商朝奴隶主还进一步把帝说成是商王的先祖,商王受帝之命来到人间统治一切,死后还要回到帝身边去。

《诗经》中记载:“有娥方讲,帝立子生商”,又讲“天命玄鸟降而生商”。这样,商朝奴隶主就从血缘上找到了充当帝在人间代理人的合法依据,人们要服从帝,当然也要服从帝在人间的代理人商王的统治,违抗王命等于违抗神命,要受到“天罚”。约在公元前 17 世纪,商汤正式兴兵讨伐夏桀,发表了讨伐夏桀的檄文,声称“有夏多罪,天命殛之”“予畏上帝。

不敢不正”“尔尚辅予一人,致天之罚。”"[在这篇檄文中,商汤搬出了上帝,指出是上帝不满夏桀犯下的诸多罪行,命令商汤去讨伐夏桀,商汤由于敬畏上帝,不敢不去征讨,同时要求自己的将士辅佐于己,行使上帝对夏桀的惩罚。商朝时期刑罚极为残酷。这些甲骨文就是占卜决定是否定罪用刑的记录,表示他们使用刑罚是根据天意行事,给商王的审判随意性涂上一层神权的光环。

夏商时期神权法思想的基本情况表明,奴隶主贵族利用“天命”宣称王的统治是由上天所安排的,人们应该无条件的服从,利用“天罚"宣称施行刑罚是上天的意志,是秉承神的指令,从而给刑罚蒙上一层神圣的外衣。奴隶主贵族通过强调天以及上帝的绝对权威,把自然灾害,天下治乱以及生死祸福等现象都说成天行赏罚。成为他们用来束缚、统治百姓的一种思想武器,给王的统治披上一层合法的外衣。

西周时期神权法思想的发展

神权法思想在西周发生了重大变化,取代商的西周奴隶主贵族虽然在思想上仍然利用神权作为统治百姓的精神武器,他们也尊崇一个至高无上的上帝。这些表述都是想说明因为上天垂青于文王,才使得周族能够兴盛起来,并最终取代商而统治天下。

那就是商汤讨伐夏桀之时,也曾宣称是执行天命,商朝建立后其统治者一再宣扬“帝立商”,可以永世长存,纣王至死仍然坚信他是“有命在天”[]。那为什么上天会眼睁睁地看着商朝灭亡,周取而代之呢?为了说明周取代商的合理性,把天命从商王那里转移到周王手中,变成周朝的保护伞,就必须对夏商神权法加以修正,以弥补其理论上的漏洞。

为此,周公旦提出了天命转移的“以德配天"说,认为天命是有的,但天命不是固定不变的。“天命靡常”以此告诚周朝的统治者要牢记天命不常的道理,上天所授予的垂青并非固定不变,而是可以转移,天命不会永远地保佑某一个人或某一个王朝,统治者必须小心谨慎地治理国家,否则,天命就会转移。天命根据什么进行转移呢?周公旦认为天以德选君,所以天命归商,后来由于商王失德,商王就被上天抛弃。

周族之所以被上天选中取代商,是因为周王有德,既然代商而治是上天的旨意,周王也就不敢放弃天命的保佑。周公旦提出“敬德保民"说补充了神权法思想。周公旦认为,夏商之所以灭亡,就是由于夏王、商王不敬德,“不敬劂德,乃早坠命”。周王要吸取经验教训做到享国长久。

对已就是对上天、先祖要诚,对已要严,与人为善,要加强自我克制、自我修养的功夫;对民则表现为“保民”。商朝末年,牧野之战中“前徒倒戈”的严酷现实,使周公旦深切感到民不可轻,对民的力量不能不有所重视。因此,他说:“天惟时求民主”,以此说明上天关怀下民,要根据情况为下民求得一个比较好的君主。周公旦认为天命与民情是一体的,只能通过民情才能洞悉上天的意志,“民之所欲,天必从之”,“顺乎天而应乎人”,对于统治者来说,要想知道能否得到天的佑助,只有体察民情才能得到真实的答案。周公旦提出“明德慎罚"说发展了神权法思想。

周公吸取了夏商灭亡的教训,感到单一重用刑罚反而会加剧百姓的反抗,危及政权的生存,为了使天命不再转移,他提出了“明德慎罚"说,“惟乃丕显考文王,克明德慎罚,不敢侮鳏寡,庸庸,祗祗,威威,显民。”说明文王为政,能够崇尚德政,慎用刑罚,不侮欺辱鳏寡,任用该任用的人,尊敬该尊敬的人,惩罚该惩罚的人,只有沿用周文王的德行,“明德”就是要加强自我克制,实行德治,推行德政。

周公十分重视吸取夏,商两代灭亡的教训,他指出,商朝初期,商王也能“治民祗惧,不敢荒宁”,能够理解百姓疾苦,能够谨慎为政,所以能享国日久,但是后来的商王只顾自己享乐而肆意压榨百姓,结果是没有一个能享国长久。作为反省,周朝的统治者必须实行德治。“慎罚"就是主张谨慎用刑,反对滥杀无辜。

春秋战国时期神权法思想的衰落

从而引发了更加激烈的阶级斗争。社会中经济政治方面的动荡与变革必然要反映到思想领域中,随着奴隶制的瓦解,神权法思想进一步动摇,周公旦对夏商神权法思想改进的成果并没能维持多久,神权法思想逐渐失去人们的信任,呈现衰落之势,代之而起的重民轻神思想,中国古代去律思想终于从神权桎梏下解脱出来。

春秋战国时期的思想家对于天与民、神与人的关系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开始否定天对人的支配地位,天道与人道分离,人道逐渐占据了更为重要的地位。公元前 541年,晋国国君晋平公得了重病,为了治病,他听从巫师之言,做法求神,祈求神灵保佑。子产反对这种愚昧做法,他在解释晋平公患病原因时说:“若君身,则亦出于饮食哀乐之事也,山川星辰之神,又何为焉?

以此说明吉凶在人,而不是由天上的神灵来决定的。懂得天象休咎的郑国裨灶预言郑国也将发生火灾,要求子产允许他用珍宝祭祷,从而免除郑国火灾。子产根本不理那一套,他讲到:“天道远,人道迩,非所及也,何以知之?”子产的观点极富代表性,治国齐家与其致力于飘渺难期的天道,不如脚踏实地在人道上下足功夫,只要人道功夫到家,天道必然酬勤。春秋战国时期许多思想家都持有相同的观点,主张远天道而近人道,轻神事而重人事。

公元前 516年,齐国出现彗星,按照当时的说法,彗星出现是灾祸的象征。齐景公马上派人祭,晏婴认为,如果国君有好的德政,还怕什么彗星?反之,如果国君像夏桀,商纣一样暴虐,违命乱德,那么既使祈祷又有什么用处?《论语》记载子路向孔子请教有关鬼神之事,孔子说“未能事人,焉能事鬼"。表明孔子自己不谈鬼神,也不主张别人谈鬼神。春秋时期鬼神迷信仍占统治地位,孔子的回答虽然表面上看没有直接否定鬼神的存在,而实际上已明显地表露了他对不可知世界不予讨论的态度。

孔子不谈鬼神,因为鬼神具有不可知性,无法掌握性,因而不在他的考虑范围之内。子路又请教有关死亡的一些事情,孔子说:“未知生,焉知死"。死亡与鬼神一样,也是不可知的,不能把握的,孔子对超乎此生此世的问题,对象,采取一贯的存而不论的实用态度,既不肯定,也不否定,而是主张做能做的事,做眼前的事,做现世的事,做好人事。正是基于这样的认识和态度,当他的另一位学生樊迟请教怎样才算聪明的问题时,孔子回答:“敬鬼神而远之,可谓智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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