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一段令人心痛的新闻引起了广大网友的强烈关注。石家庄一公园内的一只斑头雁(网红斑头雁大宝)遭到了游客的踢打,导致颈椎第二节骨折,最终不幸死亡。这一幕不禁让我们心中涌起无尽的悲痛和愤怒。
这样的事件不是第一次发生了,许多动物常常遭到游客的不尊重和侵犯,而这些无辜的生命不知道要背受多少的痛苦和折磨。我们不禁要问:这些游客究竟有没有一点点的人性,究竟有没有一丝丝的良心?
当被拍摄者质问游客为何要踢大雁时,游客竟然说“它吓到孩子了”,这样的理由真的让人无语。大雁对孩子不具有现实危险性,所谓的吓着孩子了是一种想象型危险,就算大雁不小心颤动翅膀吓到孩子,但他们究竟是在动物园还是在野外呢?并不至于直接踢死,斑头雁是一种性情相对温和的动物,但我们也不能将其视为玩具或者游乐设施。动物和我们人类一样,都是存在感情和生命的生物,我们应该尊重和爱护。
或许有人会觉得,这只是小事。但是,当我们对动物的虐待成为一种“小事”,这个社会就注定会走向黑暗。如果我们不能够尊重和爱护这些无声的生命,那么我们又何必对人类之间的尊重和爱护有所期待呢?
我们已经有了动物保护法。但是,法律不能仅仅存在于纸面上,如果不能得到广大民众的重视,法律只会变成一纸空文。因此,我们需要更多人的支持和参与,让这些法律真正起到保护动物的作用。根据《野生动物估价方法》,大雁一只估价3000元,打死一只不够刑事立案标准,可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可以处价值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
尊重生命,珍爱动物。在动物园里,我们可以欣赏美丽的风光并与动物亲密接触,但是,我们必须保持一份敬畏和敬重,让这片和谐的环境得以长久地延续下去。
我在想一个成年人会不会没事背着孩子去踢大雁玩?
一次意外事件而已,自家孩子受到袭击,大人出手保护,只不过凑巧踢中要害了,如果踢到其他部位赶走大雁就没事了……
孩子被吓到,你环抱保护她就可以了,为什么要杀生?
踢死大雁欠妥。女人和男人的思维不一样,如果在场的是孩子爹可能就不一样了。护子心切。动物园让游客直接接触野生动物,就有人游客或动物受伤的可能性,欠妥。建议家长批评教育,动物园加强管理。
园方责任,没有充分管理好被观赏的动物,以至于小孩受到惊吓,如果家长没有快速制止,大雁飞起啄伤小孩眼睛可就晚了,到那时园方就会怪家长没有看护好孩子了
动不动就放大说啄眼睛,呆家里不好吗?怕鬼还往坟场跑?
动物没有纤绳,人的待遇应该高于动物,保护孩子是每个家长的本能,未必故意杀死大雁,杀珍惜动物论罪的前提是知道是珍惜动物而且故意去杀
这么怕被动物伤害,就不要去动物园看动物了,带孩子去游乐园不行吗?😒
网红?那就活该了死了,博噱头的玩意
谁主张谁举证。要拿出大雁确实威胁到人的安全的证据有点难度吧?
竟敢杀保护动物,打靶死刑!
你这标题是已经给家长定罪了吗?本来就没什么责任,非给人安个罪名[得瑟]
不用装逼 想想换做是你 你会不会保护家人就像了
就算吓到了,也用不着下手这么狠吧,一个男的一脚下去不晓得轻重迈?动物也是一条生命,如果不负责任的话,以后打死人也不用判刑了!
那你怎不说吓到孩子了
我都不用猜 她已经不是第一次这么干了!这种广场大妈 夜晚祸害人 白天祸害物,那里有她们 那里就物不聊生。
又是网红,又是打卡点,恶心。
有什么悲痛和愤怒的,人(小孩)和动物起矛盾的情况下优先保护人。真是有病,一个人死了恐怕作者都不会这么悲愤,你悲愤可以给它守坟。
紧急避险没毛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