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着警方回应:“当晚抓获,系团伙作案”。“女子偷拿老人的杏后嬉笑离去”一幕正式从道德范畴走向法治范畴。要知道,这一幕是当时一位正在开车等红绿灯的网友拍摄的,发到社交平台上时,该网友因不确定女子是否偷拿,所以打上了“疑似”的标签。
不过因为全过程比较清楚,以至于“评论区判官”一致认为是偷拿,紧接着一场网络声讨就开始了,当然舆论层面主要的指向就是“欺负老实人”。只是这才刚刚开始,从线上到线下,经媒体们跟老人确认,那女子确实是偷拿。
对此,老人说当时未注意到女子的偷拿行为,老人的儿子李先生称,女子的行为若属实,希望她主动站出来说明或道歉,这下网络声讨更踏实了,毕竟有当事人站出来发声,“评论区判官”才能把舆论判决扎实地打在女子的脸上。
这还不算完,媒体们又对老人的家庭情况进行了盘点,发现老人家庭经济条件并不好,卖杏是为了给孩子攒学费和零花钱,每天来回三十多公里,早上6点多进城,晚上9点多回村。老人卖杏的收款码绑定的是儿子的手机账号,经媒体们查证,一天也就卖90多块钱,除去成本,一天下来老人挣不到50块钱。
于是在老人的儿子李先生愤怒的发声下,网络声讨更加收不住了。到此为止,新闻叙事也好,道德叙事也罢,其实已经到了终结时刻。毕竟女子只是偷拿了几颗杏,按照惯例很难把她怎么样。
因为卖杏者要不是老人,并且经济条件还过得去,这件事估计在舆论层面是激不起水花的。换句话说,比起女子的“偷拿”行为,人们更在意她偷的是谁的东西。从这个意义上讲,显然这是叙事的胜利。
正如女子被抓获后对着镜头说:“给大爷说一声,对不起,当时迷了,拿了几个杏,现在我反思一下,干那事太不是人干的了,我以后坚决改正。”就这口风来看,感觉是初犯,可当警方强调她背后有“团伙”,将继续进一步深挖时,总觉得更离谱了。
离谱一、原本以为女子偷拿几个杏只是街坊间的偷鸡摸狗行为,没想到背后竟然有团伙协助。也就是说,女子偷拿老人的杏应该只是老手顺势伸一伸,可能过往干过更大的偷拿行为,否则犯不着团队协作。
离谱二、原本舆论层面的网友们、媒体们也只是想基于道德立场批一批女子的偷拿行为,没想到批一批最后变成了抓一抓,并且不抓不知道,一抓吓一跳。就此而言,可能那位随手拍的网友都感觉有些不可思议。毕竟自己只是随手一拍,没想到拍灭了一个“团伙”。
离谱三、有人又开始打拳了。他(她)们的逻辑是,明明团伙作案,为何偏偏说女子偷拿老人的杏,意思叙事层面偏袒男的,故意针对女的。万万没想到,在通报和报道不法分子的顺序上也能被打拳者找到漏洞。
暂且不论在通报和报道不法分子的顺序上该不该严格考虑性别上的一视同仁,就算是该考虑,难道这是通报和报道的重点吗?说实话,女子偷拿老人的杏后嬉笑离去这是报道叙事的直观图景,要是通报叙事不点明团伙作案,可能没有人会觉得旁边的两个男的有问题。毕竟,偷几颗杏犯得着吗?
是的,偷几颗杏犯不着。同样的,拿通报和报道不法分子的顺序进行打拳也犯不着。可现实就是如此离谱,我们所认为的不可能却以打脸的方式告诉我们“这是可能的”。然而这样的离谱串烧真的好吗?
啥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