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长安大学位于陕西省西安市,是由教育部与交通运输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陕西省人民政府共建的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国家首批“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国家“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学校有南北两个校区:
北校区: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尚苑路
南校区:陕西省西安市南二环路中段
一、历史沿革
▶长安大学由原西安公路交通大学、西安工程学院、西北建筑工程学院于2000年4月18日合并组建而成。
▶2005年以来,教育部先后与交通部、陕西省人民政府、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签署共建长安大学协议,“四部一省”共建长安大学的办学格局正式形成。
▶2022年学校入选国家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
二、重点学科
双一流建设学科(1个)
交通运输工程
“双万计划”(国家一流本科专业)(38个)

三、2024年招生章程摘要
1、长安都柏林国际交通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的、我校与爱尔兰都柏林大学合作举办的非独立法人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入学即同时在两校注册学籍,采用“4+0”(即四年均在长安大学学习)双学位培养模式。学院开设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中外合作办学)、车辆工程(中外合作办学)和交通运输(中外合作办学)三个本科专业。学生修完双方共同制定的人才培养方案所规定的所有课程且成绩合格,取得规定的学分,即可获得长安大学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和都柏林大学颁发的学士学位证书。
2、长安大学与法国高等信息工程师学院合作举办人工智能专业是教育部予以资格认定的中外合作本科学历教育项目。新生入学同时在两校注册学籍,采用“3+1”双学位培养模式,前三年均在长安大学学习,第四年在法国高等信息工程师学院学习。学生修完双方共同制定的人才培养方案所规定的所有课程且成绩合格,取得规定的学分,可获得长安大学颁发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和法国高等信息工程师学院颁发的学士学位证书。
3、报考英语、日语专业的考生,按照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投档规则执行,学校对口试不另作要求。
4、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工科试验班、国际工程班专业和艺术类、少数民族预科班,其招生专业本科教学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授课。外语统考语种为非英语的考生,谨慎填报专业志愿。
5、学校实施大类招生,通过专业类录取的学生入学后按照专业分流办法进行专业分流。
四、转专业政策
申请转专业的基本条件
1、全日制本科一年级在读学生;
2、对申请转入专业(类)有一定的特长和志向,身体健康、 无专业受限情况;
3、对申请转入专业(类)的课程安排、奖学金、就业等情况有明确认识,并完全接受;
4、注册手续齐备,缴清学费及其他应缴费用;
5、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6、非艺术类等特殊类招生、非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不得转专业的学生。
7、服义务兵役期满退役,或因军队建设需要中途退役 的(不包括因个人原因中途退役者)退役复(入)学大学生可自 主选择转入专业(类),不占转专业指标。
8、休学创业后复学的学生,具有创新创业强烈意愿并具备一定基础和潜质的学生,由学校转专业及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后进入相应专业(类)学习。
长安大学2024年在陕西专业录取分数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