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1年的时候,当时从国外回到香港的李小龙,参演了嘉禾公司《唐山大兄》的拍摄,导演吴家骧和李小龙在动作戏上意见不合。
吴家骧向制片人邹文怀告状说:“你被他骗了,你跟我讲这家伙有多么厉害,可他根本不会打,他只会踢三脚,我叫他李三脚。”
而李小龙则认为吴家骧那种拍戏的打法过于古板守旧,在李小龙看来,只有贴近街头格斗的打法才是他认可的。双方各执一词,都互不退让。
显然这部电影不能没有导演,不过对于邹文怀来说,李小龙可是他花了高片酬请来的特别演员,邹文怀就有些为难了。
之后,邹文怀就观看了李小龙已经拍摄的素材,在看了李小龙一脚干掉一个对手的戏份的镜头以后,邹文怀觉得导演吴家骧说的不对,邹文怀当时就觉得:“事实上,李小龙的三脚令人吃惊,非常棒。”
邹文怀虽然是个制片人,只是一个文人,不过还是被李小龙的动作深深打动了。后来,嘉禾公司在为《唐山大兄》宣传的时候,还大量使用了“神奇的李三脚”这个口号,在吴家骧看来,“李三脚”对李小龙是一种贬低,而邹文怀却让“李三脚”成为对李小龙的赞美之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