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老字号”认定工作在厦台企金门马祖企业也能申报

福林晚照 2024-06-19 17:17:52

第七批“福建老字号”已开启认定通道,具有历史文化积淀、符合条件的老字号品牌,可抓紧向商务部门申报。

  近日,厦门市商务局转发组织开展第七批“福建老字号”认定等相关工作的通知,明确在我市启动第七批“福建老字号”申报和现有“福建老字号”2023年度经营情况填报工作。

  今年的通知中明确强调,“福建老字号”认定范围为福建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并持续正常经营的企业,支持符合条件的台资企业和金门、马祖企业参评“福建老字号”——这意味着申报主体也包含了在厦台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金门马祖企业。

  去年9月发布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 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中,提出“支持符合条件的大陆台企申报中华老字号”。在国家有关部委的支持下,厦门市商务局等5部门联合印发《厦门老字号认定管理办法》,首次将在厦发展的港澳台资企业纳入市级老字号申报范围,并明确企业在港澳台地区的品牌创立时间、主营业务等发展历史可合并计算。去年12月,厦门市商务局等单位联合对首批获认定厦门老字号的在厦台资企业现场授牌,“金门高粱酒”“正新”“太祖”“郑福星”四个台湾品牌加入厦门老字号大家庭。而今年的“福建老字号”认定也强调,鼓励在厦台资企业和金门马祖企业申报省级老字号。

  记者看到,“福建老字号”申请认定具体条件包括:在福建省内登记设立;字号传承已满50年;具有与字号相一致的注册商标所有权或使用权;具有传承独特的产品、技艺或者服务;具有传统文化背景、地域特色、历史积淀和文化底蕴;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得到社会广泛认同和赞誉;经营状况良好且具有较强的可持续发展能力等。

  记者了解到,目前,“福建老字号”采取动态考核机制,“金字招牌”并非“一劳永逸”。在启动第七批“福建老字号”申报的同时,我市还将对辖区内获得“福建老字号”称号的企业进行年度报备经营情况的审核与考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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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林晚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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