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放到现在,有现代科学、医学理论的指导,不让未成年人饮酒,是绝对正确的。可是在《红楼梦》里,情况有所不同。
据说古代没有蒸馏技术,酒的酒精度很低,所以武松才能一顿喝了十八碗——如果一碗酒是三百毫升的话,十八碗就是五千多毫升,相当于十来瓶啤酒,量大的人确实可以喝得下。
《红楼梦》里的酒,连深宅妇女和未婚小姐也喝,连体弱的黛玉也不忌,当然是低度酒。所以贾母贾政也并不禁止宝玉饮酒:元宵宴时“上面贾母、贾政、宝玉一席”,父子祖孙是同桌宴饮的。
贾母允许宝玉饮酒,但不是毫无限制:“有一日老太太高兴了,又尽着他吃,什么日子又不许他吃”,是有区别的。
什么区别?我们可以想象,要读书上学的日子,肯定不会纵容他吃酒;年节宴会、亲戚应酬,想必不会禁止他吃酒。李嬷嬷显然弄不清这个标准——又或者,是假装弄不清?才有“何苦我白赔在里面”之语,似乎宝玉一吃酒,就会“葬送的我挨了两日骂”。
那么,在薛姨妈这里吃酒,贾母允许不允许呢?当然允许。证据一:薛姨妈说的:“便是老太太问,有我呢。”以她“客居”的身份,当然不会故意违反贾母禁令,还说什么“有我呢”。证据二:贾母“知是薛姨妈处来,更加欢喜”,这时的宝玉还算是小孩子,小孩子能敦亲睦族,有懂事、“有礼”的表现,贾母当然欢喜。那么,在薛姨妈处饮几杯酒,贾母怎么会反对?
贾母是长辈、是主子,是制定规矩的人。李嬷嬷虽然是奶妈,也是下人,是执行规矩的人。要执行而不理解规矩,是李嬷嬷的问题,不是贾母或宝玉的问题。
当然更重要的是,李嬷嬷争的,并不是规则尺度。第二次拦阻时,李嬷嬷这样说:“你可仔细,老爷今儿在家,提防问你的书。”
宝玉最怕贾政、最讨厌读书,贾政最关心宝玉的读书。李嬷嬷拿这个来吓唬宝玉,跟“再不听话,老虎把你叼走了”一样,都是哄小孩子的“妈妈经”。要知道这时已是晚间(吃完回去,宝玉就睡了),贾政怎么可能跑到小姨子家,来追究儿子的读书问题?李嬷嬷的话,除了扫兴,起不到任何作用。
于是黛玉说出了这样的话:“舅舅若叫你,只说姨妈留着呢”、“往常老太太又给他酒吃,如今在姨妈这里多吃一口,料也不妨事。必定姨妈这里是外人,不当在这里的也未可知!”又尖又酸,彻底推翻了李嬷嬷的话。难怪李嬷嬷“又是急,又是笑”,再也回不了嘴。
为什么大家都讨厌李嬷嬷、连宝钗这样豁达的人也说她是“他老糊涂了”?劝阻却劝不到点子上,一味拿“老爷”来吓唬,除了扫兴别无作用。别说是奶妈了,就是亲生父母,这样扫兴,也叫人厌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