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学校本就是培育人的场所,没想到安徽内就有一校长方某,竟是个“色魔”。
方某色胆包天,见色起意,打着招聘员工的幌子,对前来应聘的女子进行侵犯。
01.授课3天的刘女士,在办公室喝口水就中招
刚授课第3天的刘女士,晚上就被叫到办公室谈工作,方某将一瓶矿泉水倒在杯子里,并叫她喝水。趁刘女士喝完水后,方某提出边走边聊,直接来到一家酒店门口。
此时,刘女士头脑晕乎乎的,而方某直接去开房间,还搀扶着刘女士进房间。
进房间后,方某就对刘女士施暴,刘女士正好体力不支,抵抗不了方某,就昏迷过去了。
失身的事,刘女士没有告知父母,也碍于脸面,当时没有选择报警,还把重要证据洗没了。
后来,刘女士实在气不过了,才终于鼓起勇气去报警。
02.授课1天的何女士,应酬被灌酒
时隔两个月,又有一个何女士也遭受方某的侵犯,何女士还是第一天授课。
那一天,方某带着她去应酬,不会喝酒的何女士,被迫喝了3瓶啤酒。结束了应酬后,方某喝醉的何女士带回了办公室,直接把她强行侵犯了。
何女士的前男友得知此事后,帮她讨个说法,还叫来哥哥。
她前男友找到方某,要个说法,要么去自首,要么拿30万补偿她。
然而,方某一直拖着不给答复,前男友哥哥咽不下这口气,直接把方某暴打一顿。
03.应聘当天的杨女士,吃个饭也醉酒
方某再次被闹到派出所,引起民警高度重视,经过调查发现,方某还扯出了与前妻杨女士的遭遇。
杨女士面试结束后,当天受方某邀请与另一女子何某一起吃个饭。
3个人都喝了点酒,酒后方某趁机将喝醉的杨某带去开房。
杨某酒醒后,发现自己失身了,不过她并没有选择报警,反而试着和方某在一起。
不到半个月,二人结婚了,后来闹离婚了。
当方某被起诉后,在庭审时,他依旧狡辩称,全是恋爱关系,还大言不惭地声称没有施暴强奸行为。
一只披着羊皮的狼,妄想逃过法律的制裁,都铁证如山,还谎话连篇。
方某最终因犯强奸罪,被法院一审判决6年半。
一个面试结束后,当天应约吃饭喝酒被侵犯,没有报警,反而选择闪婚。
一个授课第三天,晚上被借故谈工作事宜,喝口水就被侵犯。
一个授课第一天,借故安排应酬,喝酒后被侵犯。
可见,方某侵犯女性的手段挺常见,要么通过下药迷晕对方,要么把对方灌醉,然后奸计就轻易得逞。
女性遇上这样心怀不轨的男人,真是防不胜防。这样的色魔,太可怕了,满脑的精上虫。
有什么更好防狼的办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