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说楼内不准停放电动自行车——《非得不见棺材不落泪吗》续篇

德恒自然 2024-12-03 05:24:51

上个月,“德恒自然”公众号发布了《非得不见棺材不落泪吗》的文章,鉴于网友的反响,随后还连续发布了两篇网友的评论。

这篇文章发表后,听到很多不同的声音,当然是支持者占大多数,赞成者普遍认为不管什么理由,电动自行车不能停放在楼内,确实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前几天,刚刚发布的某地重大事故的调查结果,就是活生生的事例,几十条鲜活的生命没了,几十个家庭永久不能团圆了。血的教训太深刻了,此事儿戏不得。

当媒体将这起调查结果公布于众后,某小区又迅速发布了通知,为了确保本小区居民的消防安全,再次提醒有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的业主杜绝:

1.人车同屋、电动自行车及电池进楼入户充电;2.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建筑首层门厅、楼梯间、公用公共区域,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3.电动自行车在住宅小区有人员经常活动的空间内违规停放或充电:4.私拉乱接及“飞线”充电现象。

个人感到,这四条要求非常好,如果都能做到,最起码能够减少和避免在这些方面发生问题。遗憾的是,当这个通知贴到单元门口时,很多人根本不在乎,电动自行车、摩托车该怎么停还怎么停,该怎么充电还怎么充电,有的单元门口前脚跟贴上,后脚跟就被人给撕了。

当首次发布《非得不见棺材不落泪吗》一文时,有的网友对此说了很多自己的见解,比如质量不过关的问题,没地方停放的问题等等,言外之意就是小区不该管这些问题,这都是个人的私事。

这确实是个人的私事,都是自家的电动车、摩托车,小区可管可不管。要知道一旦出事,发生了火灾,就像年初某地发生的电动自行车事故,一下伤亡几十人,这还是个人的事吗,还是可管可不管的事吗?

有些事不在物业管辖,就像什么电动车质量、电池不过关等,这些肯定不是物业管的事,但怎么停放、充电等物业加强管理难道不对,管多了。平时管的时候都反感,一旦出事又怪物业不尽责不负责,这样的现象还少吗?物业管时不当回事,出事了就找物业这合理吗?

管好自己天下无敌,就像有电动自行车、摩托车的业主,首先就要确保不给别人添乱添堵,为自己安全实际就是为别人负责,这是非常简单的道理。

对此没必要过多地吐槽,说些不负责的话,这是没出事,或者是出事了没落到自己头上,都会说风凉话,一旦到自己头上你看看还是这回事不!

以上仅为个人观点,不妥之处请指正。希望能够帮助到你和更多的人。对此话题感兴趣的师友们可关注、可转发,可在下面留言、探讨、讨论与点评。谢谢!

注:图片来自网络,与文章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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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2024-12-03 12:17

    干脆把全国的电动车都一棍子打死得了

  • 2024-12-03 11:07

    关键产品安全质量,停哪里都一样!为什么没听说燃气别进屋?

  • 2024-12-04 13:51

    [静静吃瓜]请你回来做大爷!

德恒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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