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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订婚强奸案”二审宣判了,此案件再次受到了网友们的关注。
案件是怎么判的?男方是否如愿?
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件事。
据百姓关注4月15日的报道,近期山西“订婚强奸案”二审开庭,网友们对此非常关注。我们先来回顾一下这件事。
席某某与女方在2023年1月30日经婚检介机构介绍相识并确定了恋爱关系。
同年5月1日双方订婚,在订婚宴上席某某交付了10万元的彩礼和7.2克的金戒指,并承诺在婚后1年内,在房产证上加上女方的名字。
2日女方按当地习俗宴请男方亲戚。在饭后两人回到婚房,期间男方要求发生关系,女方拒绝。
且女方做出了烧柜子、烧窗帘等行为。在女方逃出婚房至13楼喊“救命”时,被席某某强行拖回,并拿走了她的手机。
当晚女方报警,5月5日警方对席某某以涉嫌强奸罪立案调查。
由于席某某曾在电话录间中对“强暴”的指控回应“嗯”的行为,所以一审法院视其为认罪的行为,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席某某上诉。
2025年3月25日,第二次开庭审理该案,4月16日二审法庭宣判:驱回上诉,维持原判。
对于二审最终判决结果,网友们觉得不能理解。有人认为对席某某的量刑过重,据红星新闻4月10日报道,对于这些疑问,审判长对此做出了解释,咱们一起来看看。
订婚其实并不是默认可以发生关系了。凡是违背女性意志,利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强行与女性发生关系,不管订婚与否,那是构成强奸罪的。
警方公布的案情里看,席某某确实对女方采取了强迫的行为,包括用暴力控制住女方、拿走女方的手机并将其反锁在屋内、女方跑出房间后被席某某拖拽回室内。
另外,网友还质疑一段录音就能定罪吗?其实证据并非只有一段录音,还有其他多种证据列出,包括行车记录仪录像、现场笔录、室内床单上的DNA检测等。
这才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条,证明席某某的犯罪事实。
还有网友关注到,女方的处女膜没有破裂,就认为席某某顶多算强奸未遂。
可我们要知道处女膜的完好与否,并不能证明是否发生了实质性的性行为,这与行为程度和个体差异有关。
有网友表示,大家得搞清楚真相啊,别把嫌疑人和受害人搞混了!现在居然有人说嫌疑人和受害人都有罪,我真是服了!
还有网友认为,早就跟你们说过了,这个案子现在可不是谁清白谁不清白的问题,而是民众的想法和法律部门的权威在较量。
一句话,决定权不可能交给普通民众,执法权也不会因为舆论就低头。
这位网友称,房产证加名这事儿,早在订婚的时候就已经签好协议了。后来女方要求提前完成,这可不是额外加的条件。
而且女方当天就报了警,警方本来是想大事化小,才安排调解的。要是警方严格按规定来,直接把人拘留了,不调解的话,哪还有后面这些事儿啊。
另一位网友觉得,男方在法律上没有能证明自己清白的证据链,更多是靠舆论给司法施加压力。其实,这事的结局从一开始基本就定了。
这起备受关注的事件,网友们已经跟踪许久。
男方父母频繁在各大媒体上发声,详述案件经过,试图为儿子鸣冤,他们坚称儿子是冤枉的,外界也不禁猜测执法机关是否误判,认为这是一起冤案。
然而,深入分析后不难发现,无论是一审还是二审,法院均认定席某某构成强奸罪,这一判决必然基于充分的证据支持。
男方辩称订婚即意味着一种“准婚姻”状态,期间发生性行为应属合理,并质疑女方因“房本加名”未果而选择报警诬告。
实际上,此案件反映出传统习俗与现代法律之间的冲突。
传统观念认为,男方支付彩礼后便获得了某种“特权”,但法律明确规定,即便在订婚或恋爱期间,任何违反妇女意愿的性行为均构成强奸罪。
因此,此案提醒我们,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人身权益受到侵害时,妇女应积极运用法律武器,勇敢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同时,网络并非法外之地,企图利用舆论压力干扰司法公正的行为是徒劳无功的。违法行为必将受到法律制裁,法律条款清晰明确,违法者必须承担相应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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