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判决书上明确写着“判决被告张先生(张亮麻辣烫的创始人)向原告张亮赔偿200万元”,张先生的心里五味杂陈。作为餐饮行业的草根创业者,他没有料到,单纯地使用自己的名字“张亮”开了一家麻辣烫店,竟然会引发这样一场官司。
“我真的不明白,为什么仅仅因为我跟那位明星同名,就得承担如此沉重的罚款?”张先生面带怒色,语气中充满无奈与委屈。原本他满腔热血地投入到餐饮行业,却没想到他的梦想道路竟会如此坎坷。
回想起当年创业的艰辛,张先生恍如隔世。那时他借了亲朋好友的积蓄,带着媳妇在北京的大街小巷里摸爬滚打,终于在一条小胡同里开了第一家张亮麻辣烫。然而,让他没想到的是,这个小小的开端,竟一发不可收拾,让他陷入了如今的困境。实际上,在张亮起诉他的初期,张先生并未将此事放在心上。他只是单纯地使用自己的真实姓名开了一家麻辣烫店,并且并未借助明星的名气进行任何营销宣传,因此他并未预料到会卷入这场官司。
然而,法院的最终判决无情地打破了张先生的所有幻想。在明星张亮方面拿出诸如"侵犯肖像权"等证据后,张先生不仅被判赔偿200万元,更让他感到万分委屈的是,仅仅因为对方是大明星,他就不能使用自己的真名了吗?这难道是公平合理的吗?。
实际上,张先生最初并不打算利用明星效应做营销宣传。作为一个草根创业者,他仅仅希望凭借优质的服务在餐饮业站稳脚跟。然而随着明星张亮通过综艺节目《爸爸去哪儿》变得越来越火爆,与他重名的张先生的生意也开始红火了起来。一开始,张先生并不知道是什么原因让他的小店变得如此热闹,直到邻居们告诉他,这都是因为他和明星的同名效应带来的“加成”。
张先生面对这个难得的机遇,肯定不能错过,于是他迅速开始扩大自己的 "张亮麻辣烫" 品牌,趁热打铁,迅速扩张连锁店。短短不到一年的时间,他就将"张亮麻辣烫"的门店遍布全国,总数超过400家。
如果没有明星张亮名气的加持,张先生自己也不敢肯定是否能做到这样的发展速度。正是看中了明星效应的力量,张先生才在一些门店摆放了明星张亮父子的照片,打算通过这一间接方式来进行营销推广。
但未曾想到的是,这一无心之举直接触犯了法律,被认定为侵犯了他人肖像权,最终导致他不得不向对方赔偿高达200万的违约金。
眼见利润遭到重创后,张先生这才明白,利用明星的影响力进行营销是一把双刃剑,虽然能实现事半功倍的效果,但一旦过了头,所要承受的法律制裁的代价也是十分惨重的。
说起这起官司的起因,实在是让人哭笑不得。这一切都要追溯到2013年明星张亮在综艺节目《爸爸去哪儿》中一炮而红的时候。张亮带着6岁的儿子小豆包参加了这档家庭亲子真人秀节目。节目一开始,他们便以潇洒帅气的造型和逗趣可爱的相处模式迅速在全国观众中引起了狂热追捧。
在节目播出期间,张亮在野外生存环节表现出高超的户外烹饪技巧,深受家庭主妇的喜爱。而小豆包那标志性的“你是我的小甜甜”口头禅,使他在年幼观众中赢得了“小甜甜”的亲昵外号。
在综艺节目火了之后,张亮的人气直线上升,他开始在影视剧、广告代言等领域全面开花。张亮从未预料到自己能在如此短的时间内从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模特变得家喻户晓。
当张亮正被全国人民喜爱的时候,一名大学生的诉状将其从云端拽落。起因是这名学生当时在一家“张亮麻辣烫”店就餐时,由于卫生问题与店家发生纠纷,气愤之余竟将明星张亮告上法庭。
起初,张亮觉得这只是个小误会,然而不料这个小问题竟然引发了一桩官司,且官司的结果让他大吃一惊。那名狂热影迷将"张亮麻辣烫"告上法庭,目的就是想借此要挟张亮为自己"讨公道"。
在经过几次调查取证之后,法院判定"张亮麻辣烫"涉及侵犯张亮肖像权的违法行为,判处赔偿张亮人民币200万元。此消息一出,立即在网络上引起热议,张亮的粉丝和路人纷纷质疑其"小肚鸡肠"。
经过漫长的等待,这场由双方对簿公堂的官司终于有了最终的结果。法院判定:被告张先生(张亮麻辣烫的创始人)在连锁店内擅自摆放了明星张亮父子的肖像照片,构成了侵犯肖像权的违法行为,所以判决被告向原告张亮赔偿200万元。
法院在判决书中引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肖像权相关条款作为判决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八条规定:“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
肖像是自然人以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特定载体上所反映的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规定,无论是组织还是个人都不得以丑化、污损、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征得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依据相关法律条款,法院审理后判定,张先生作为一家全国知名连锁餐饮品牌的创始人,在旗下部分门店擅自公开摆放明星张亮父子的肖像照片,已构成侵犯原告张亮肖像权的违法行为,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对于这个判决结果,张先生表示难以接受。他解释说,自己开店仅仅是因为使用了自己的本名“张亮”,从来没有想过利用同名明星的名气来进行营销。
至于在店铺里摆放张亮的照片,这只是出于个人因为喜欢张亮的原因,而非为了营销。即便有上述解释,根据现行法律,张先生的行为已触犯法律红线,必须为此付出200万的高额代价。法官还条分缕析地说明,张先生如果不是出于营利目的摆放照片,但一旦照片摆放在了公共场合并被公众看到,便等于是在"公开使用"张亮的肖像,已构成违法。
其实,要搞清楚张先生和明星张亮之间的纠葛,得从很久很久以前说起。那时候的张亮,是模特圈里小有名气的男模特,但远不及如今的影响力。为了在娱乐圈里崭露头角,他毅然参加了当年的热门综艺节目《爸爸去哪儿》。
2013年,一档亲子真人秀节目播出后,在全国引起了疯狂的追捧热潮。张亮,作为节目中的人气王,凭借精湛的户外烹饪技能和风趣幽默的言行举止,吸引了无数观众的喜爱。
此外,他当时年仅6岁的儿子小豆包,由于他独特的口头禅“你是我的小甜甜”,成为了所有年幼观众心中的偶像。轰动一时的综艺节目无疑让张亮和他的儿子名声大噪。在这股热浪中,与"张亮"同名的麻辣烫店主张先生也从中捞取了不少关注。
最初,张先生并没有预料到,仅仅因为他的名字与明星“张亮”相同,他的小店生意就突然兴旺起来了。随后,有邻居解释说,这是因为张先生受益于明星“张亮”的名气所产生的“外溢效应”。
眼见大好时机,张先生毫不犹豫地抓住机会,马上着手扩张“张亮麻辣烫”这个品牌的连锁布局。他趁热打铁,迅速在全国各地开设分店。
仅仅不到一年的时间,他就将门店数量扩展到了400多家这种发展速度之快,光靠他自己的力量是无法实现的。正是看中了明星效应的力量,张先生在部分门店内摆放了张亮父子的合影,以此进行间接营销。然而,张先生没想到,这个无心之举竟然会惹祸上身,张亮以侵权的名义将他起诉至法庭,最终法庭判他赔偿200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