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志怪传奇故事:疑难杂案二则、秦时妇、行善

文友笑古奇今 2024-10-29 11:12:49

疑难杂案二则

有一个小年轻人十二岁,父母因为瘟疫相继死去。他的大伯夫妇俩因为年老无子,于是收留他这个侄儿做了自己的养子,对他十分疼爱。

老夫妇俩平时都喜欢清静,但这个养子却不听话,十分顽劣,所以闹腾得厉害。老夫妇不堪其扰,于是让他另居一室。

有一天,已经过了午饭时间,养子却还是没有起床,老夫妇俩于是便去喊他。来到养子住的屋子门外,喊人没有回应,老夫妇俩便透过窗户朝屋里窥探,发现养子已经悬梁自尽了。

老夫妇俩大吃一惊,不停地哭喊着。邻居闻声赶来,破门而入。室中仅有一张土炕,没有桌椅之类的家具。从炕上到上吊的房梁,相距有九尺多远。一个年轻的孩子如何能跳过去上吊呢?真是太奇怪了。

邻居马上找来梯子,先把尸体放了下来。大家仔细查看,发现孩子是用一条四尺多长的裤带自缢身亡的,但是那根上吊的房梁,木头就有三尺粗,所以脖子上的裤带也就只有一尺多长。那他又是怎么先系的活扣,然后把脖子伸进去的呢?这就更奇怪了。

因为出了人命,乡里管事的人准备去报官,孩子的伯父打算阻拦验尸,但却未能成功。因为案情着实奇异,县官也不得不亲自前往查验尸身。勘验发现,尸体的脑后勒痕呈现八字,并未相交,可以确认是自缢身亡,并无他杀可能。

再深究这个养子,生前他的伯父母对他宠爱有加,所有的证据都很确凿,这一点确认无疑。再询问养父母的家业,得知他家是靠织布谋生,仅仅能够温饱,家里也并没有什么财产,由此可知也不是谋财害命。

说来说去,这个养子就是自杀的。那么,这现场的疑点如何解释呢?而且这个孩子有什么伤心痛苦的事情会如此迫切,以至于如此偏激,要决意轻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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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赵两地间有一个乡下的农夫,原先的妻子死去,人到中年时他又续娶了一个妻子。这女子嫁过来的时候年纪很小,只有十五岁,但它却性喜男欢女爱,做那种男女之事。女子丈夫是个酒鬼,每天醉醺醺的,自然无法满足自己年轻妻子的需要。

过了一年,十六岁的妻子生下一个儿子。这之后,丈夫外出做长工养家糊口,有时外出,有时也回家。就这样过了十六年,他们的儿子已经长大成人。

因为家里贫困,农夫的家里只有一间屋子,所以母子俩一直睡在一张炕上。三十二岁的母亲不顾廉耻,居然与刚成年的儿子勾搭在了一起。这之后,她跟丈夫的关系彻底破裂,两人变得如同仇敌。

这之后的一天,丈夫喝醉了酒,母子二人联手杀了他,将其分尸,埋在自家的炕洞里。这件事虽然没有外人知道,但是母子二人都是心惊肉跳,惶恐不安。

恰好遇上这年秋天,大雨成涝,母子二人跟随逃荒的人群出关,来到沈阳给人做佣工,过了三四年,靠着省吃俭用积攒下百十贯铜钱。

集市上有家杂货铺,主人是陕西人,打算贱卖铺子回老家。这个儿子买下后,仍然带着自己的母亲同居,两人对外号称夫妇,连生了两个儿子。

又过了五六年,铺子里的生意越来越好,奸生的儿子此时也到学堂开始读书。当年又遇上歉收的荒年,女子的亲哥也从家乡逃了出来,来到这一带。求宿时有位老人让他投靠乡亲,领他来到杂货铺。

这对母子见了他当即愕然。做哥哥的遇到了妹妹和外甥,喜出望意外。自然免不了询问,妹夫如今在哪里?母子二人闪烁其词,说话颠三倒四。

没多久,两个奸生子从学堂回来,把做妹妹的喊妈,把外甥喊爸爸,做哥哥的虽然搞不清原因,但也没有想太多,更不会想到妹妹和外甥有什么乱伦的勾当。

女子不敢留哥哥过夜,怕泄露秘密,于是送上一千文钱打发他走,说:“这地方的官府不准留宿外人,你就别连累我了。”哥哥不肯走,妹妹把他赶出了门。

这人只好往回走,再次遇到之前领路的老人。老人问:“既然遇到了至亲,为什么不多住几天?”这人就把妹妹和外甥无情赶他出门的事情说了。

老人惊讶地说:“哪里是你的妹妹和外甥,他们是夫妇啊,街坊邻居全都知道的。他们家生儿子的时候,我妻子亲自过去接生的,你怎么说他们是母子俩?”

做哥哥的吓坏了,醒悟过来后报了官,官府抓人后弄清楚了实情。官员说:“光天化日之下,哪能容留这样的恶魔?但是又没有法条可以引用,这种事也不敢报上去,怕玷污皇上的耳朵。”于是把母子四人关在监牢里,将他们活活饿死了。

接着把尸体在野外烧了,把骨头丢进了河里,又把家产断给了这个做哥哥的作为奖赏,草草结了案。

有人说:“假如把这件案子报上去,母子二人应该会凌迟处死,也算是罪有应得。但他们那两个儿子杀不杀?放不放?可能要争论不休了。”

如果是我(作者),会说:“应该比照叛逆案那些凌迟处死的罪犯,他们的子孙可以交给内务府,阉割后发配塞外,给官兵做奴仆。既不残杀无知的两条命,又不留下悖逆者的香火。不知深谙法律的长者们觉得对不对呢?”

(出自《续客窗闲话》)

秦时妇

唐代开元年间,因为五台山外来的僧人很多,代州都督担心发生妖乱、诈骗等事情,下令没有设立住持的寺庙和尚尽数驱离。僧人们担心被逐,大多窜入山谷暂避。

有一个叫法朗的僧人,逃进雁门山的深处。幽深的山涧之中有一个石洞,可以容纳人进出。法朗带了很多干粮,打算住在这座山里。

于是他顺着洞口进入,走了几百步后,洞中渐渐开阔。他来到平地,淌过流水,来到对面河岸。

这里阳光和月光都十分明朗。他又走了二里地,来到一间草屋中,屋里有一个妇人。

妇人穿着草叶做的衣服,容貌端庄艳丽。她看到法朗后又惊又怕,问道:“你是什么,是人吗?”

法朗和尚说:“我是人啊。”妇人笑着说:“哪有人长成你这个样子的!”法朗说:“我供奉佛祖,敬佛就要放弃外貌形骸,剃头去发,所以才会变成这个样子。

妇人于是问佛是什么东西,法朗就详细告诉了她。妇人看着他,笑着说:“说的很有道理。”接着又问佛教的宗旨是什么。

法朗为她讲了《金刚经》,妇人连连称好。法朗于是问她:“这里是什么地方?”妇人说:“我本来是秦朝人,跟随蒙恬修筑长城,蒙恬喜欢玩弄女人,我们忍受不了,于是逃窜到了这里。一开始我们吃草根,所以就没有饿死。已经不知道多少年了,没有再到过人间。”

妇人于是留下法朗,拿草根喂给他吃。草根的味道苦涩,难以下咽。法朗住在这里四十多天,后来暂时告别,来到人间找食物吃。等他到了代州,备好干粮又离去,最后就不知道他去了哪里了。

(出自《广异记》)

行善

景城的西郊,有几座荒坟,因为年久失修,已经几乎与地面一样平了。小时候路过这儿,老仆人施祥指着荒坟对我说:“这儿埋着的,是周某的子孙,因为他做了一件善事,延嗣了三代的香火。”

接着他详细说了事情的经过。那是在明代崇祯末年,河南、山东一带遭受大旱灾,蝗虫肆虐,连草根树皮也吃光了,于是发生了人吃人的事,连官吏也禁止不了。

当时很多妇女、儿童被反绑着到市场去卖,被称做“菜人”。屠户将菜人买去,像宰杀猪羊一样宰杀他们。周某的祖上,去东昌做生意回来,在酒店吃午饭。

屠夫对客人说:“肉没有了,请你们稍等。”不一会儿,只见他拖着两个女子进了厨房,喊着说:“客人等得久了,可以先砍个蹄膀来。”周某的祖上急忙出去制止,但已经晚了。

只听一声长嚎惨叫,一个女子的右臂已被活活砍下来,疼得在地上打滚。另一个吓得浑身颤抖,面无人色。

这两个女子就是屠夫买来的菜人。她们看到周某的祖上,两人一起哀叫,一个求赶紧杀死自己,一个求救命。周某动了恻隐之心,就出钱把她们赎了下来。

一个已经没有生存的希望了,只好急忙把她刺死;另一个带回去,因为自己没有儿子,于是收她做了自己的小妾。后来这个妾为他生了个儿子,右臂有一条红丝,从胳肢窝绕过肩胛,活脱脱是那个断臂女。

从此周氏传了三代香火。人们都说,周某的祖上命中注定本来不会有儿子,这三代人是因为做了一件大善事而延续的。

(出自《阅微草堂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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