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平顶山有个叫朱大勇的生意人,在县城里开了家眼镜店。这人原本在眼镜厂干了十多年活计,对配眼镜、修镜框这些门道摸得透透的,回老家开起店来也顺风顺水。要说这朱老板平时生意做得实在,街坊邻居都爱找他配眼镜,谁承想去年夏天摊上件糟心事,差点把半辈子积蓄都搭进去。
那天晌午头,朱老板正拿着软布擦柜台呢,玻璃门"叮当"一响进来四个穿制服的市场监管局干部。领头的亮出证件说要例行检查,朱老板心里咯噔一下,虽说自己证件齐全,可这突然袭击搁谁都得犯嘀咕。工作人员在货架犄角旮旯翻腾半天,最后从最下层掏出二十来瓶隐形眼镜护理液,整整齐齐码在柜台上。朱老板一拍脑门这才想起来,前些天有个戴鸭舌帽的年轻人来买过这玩意儿。
要说这事还得从头讲起。大概十天前,店里来了个年轻小伙,穿着打扮挺讲究,进门就着急忙慌要买隐形眼镜护理液。朱老板当时直摆手说没货,那小伙子急得直跺脚,说跑遍县城五六家眼镜店都没买到,非让朱老板帮忙进货。朱老板心肠软,想着都是街里街坊的,就托人从市里捎回来二十瓶,进价八块五,卖十块钱一瓶,总共就赚三十来块。
哪知道这小伙前脚买走一瓶,后脚就带着监管局的人上门查货。朱老板这会儿才明白过来,敢情是遇上"钓鱼"的了。那些护理液瓶身上印着"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小字,按国家规定得专门办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才能卖。朱老板的营业执照上只写着"眼镜零售维修",压根没这资质。
市场监管局当场就把剩下的十九瓶护理液全给扣了,隔天送来张五万块的罚单。朱老板捏着罚款单的手直哆嗦,算盘珠子拨得噼啪响:卖一瓶赚一块五,总共就赚十块钱,这罚款得卖多少副老花镜才能挣回来啊?他越想越憋屈,跑到市场监管局讨说法。人家工作人员翻着法律条文跟他讲:"第三类医疗器械必须持证经营,你这属于无证经营,按货值金额二十倍罚款,算下来五万块还是从轻处理了。"
朱老板不服气,先申请听证又跑去行政复议,结果都是维持原判。眼看要过年关了,他一咬牙把市场监管局告上法庭。开庭那天,朱老板在法庭上说得眼圈都红了:"我就是好心帮人个忙,哪知道这护理液还要啥许可证?再说总共就卖出去一瓶,东西质量也没问题,凭啥罚我五万块?这不是逼着老实人关门吗?"
庭上双方各执一词。市场监管局搬出《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说隐形眼镜护理液属于高风险医疗器械,必须严格管理。朱老板这边请的律师则拿着《行政处罚法》据理力争,说违法情节轻微且未造成危害,应当免于处罚。两边争得面红耳赤,旁听席上的街坊们听得直摇头。
主审法官最后拍了板:医疗器械管理事关老百姓健康安全,无证经营就得按规矩处罚。至于朱老板说的被人下套,法院认为这不能改变违法事实。一审二审下来,五万块罚款算是板上钉钉了。听说判决下来那天,朱老板蹲在店门口抽了半包烟,第二天就把"旺铺转让"的告示贴在了玻璃门上。
这事在县城里传开后炸开了锅。东街开药房的王婶逢人就说:"早知道卖个眼药水都要证,我店里那些棉签纱布早该扔了。"西头修表的老李头更是一针见血:"现在这些规定跟雨后春笋似的,我们这些做小买卖的哪能门儿清?"不过也有明白人指出,医疗器械管理马虎不得,前些年不就出过劣质护理液害人瞎眼的事么?
要说最让人唏嘘的,还是那个买护理液的小伙子。后来有人看见他在邻县眼镜店故技重施,专挑不懂行的店主下手。朱老板这事儿给大家提了个醒:如今做生意光凭好心肠可不够,该办的证照一样不能少。那些主动上门求购稀缺货的"顾客",保不齐就是挖好坑等着你跳呢。
眼下朱老板的眼镜店虽然还开着,可货架上再也见不着护理液的影子。每回有熟客问起,他就指着墙上新办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苦笑:"办这证跑断了腿,花出去的钱比罚款还多。往后啊,宁可少赚点也不能踩红线喽。"这话里透着多少生意人的心酸,怕是只有经历过的人才懂。大家伙儿说这事儿该不该罚这么重?要是您碰上这种求着您卖货的客人,会怎么做这个买卖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