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子爱财,人之常情,但是,要取之有道。
现实中,总会有些人不讲道义、为非作歹,甚至泯灭人性。
重庆的美女王紫绮正是当中的一位!
她貌似女星,为了敛财不择手段,让自己变为黑老大,最终落个被处决的结局,让人唏嘘不已。
她何以至此?
下面我们就来看看这辣妹子的不归路。
1、普通打工妹王紫绮原本是一位草根女孩。
她是重庆市丰都县人,出生于1974年8月,父母是老实巴交的农民。
王家有5个孩子,王紫绮是老三。那年代,孩子多的乡下家庭通常是贫穷的代名词,王家也不例外。
由于经济原因,王家的几个孩子都是早早辍学在家,学历最高的是王紫绮:初中。
王紫绮自小就是美人胚子,据说从小学5年级开始,追求她的男生就多了,他们争先恐后地向王紫绮献殷勤,给她买文具、买小饰品、买零食等。
也许,王紫绮很早就懂了,女人的美貌可以成为从男人那里获得好处的资本。
在王紫绮读初一的时候,家里出了一件大事:王家长子犯命案被处决了,年仅26岁。他辍学后游手好闲,不务正业,为非作歹,终于尝到恶果。
此事给家族蒙羞,显然也给王紫绮带来心理阴影,以及对人生、社会的负面看法。
1990年8月,16岁的王紫绮步入社会,成了千千万万普通打工族中的一员。
2、涉足色情业此时,王紫绮已成了一名百里挑一的美女,貌美肤白,身材标致,沉雁落燕,堪比女星。
她先是成为工厂妹,后到酒楼做服务员。
一年后,她嫌服务员薪资低,而且又苦又累还受气,于是,自认颇有姿色的她转行到了足浴行业。
显然,这行业“适合”她,因此,她做了3年多。
1994年3月,王紫绮决意另立门户,她叫来妹妹王婉宁,一起在重庆市渝中区开了一家“月馨美容院”。
此时,王紫绮年仅20岁,也是年少有为了。
起初,王紫绮也想好好做正当生意,尽管她经历过风尘。无奈,一方面是社会环境所致,另一方面是个人能力有限,她的生意十分惨淡。
王紫绮动了从事非法生意的念头。
那时,很多美容店、足浴店暗地里都在做那些苟且之事。
王婉宁也不想过回从前吃糠咽菜的苦日子,因此,两姐妹一拍即合。
开始,她们只找那些想赚大钱的自愿的姐妹。
显然,一个人的贪心、野心会越来越大,王紫绮正是这样。
3、重要伙伴1996年初,王紫绮结识了一对中年狗男女:陶铭古和钟光玉。
钟光玉年轻的时候当过“小姐”,而陶铭古是皮条客,或叫“鸡头”。
此时,落魄的钟、陶二人想找发财的“舞台”,而王家姐妹想扩展业务赚大钱,因此,四人一见如故。
钟光玉首先“露”一手:通过关系给王紫绮找来10多位“小姐”。
顿时,月馨美容院“生意兴隆”,王紫绮心花怒放。
从此,王紫绮走上“大发展”之路。
4、蛇蝎黑老大王紫绮统领众人先后开设了9家暗中从事卖淫活动的美容院、宾馆或茶楼,其中以位于重庆大溪沟的亮点会所最为知名,这也是王紫绮的“旗舰店”、大本营。
她们以招收美容院学徒、美容师,或茶楼服务员为幌子,在火车站、汽车站以及各大劳务市场张贴招聘广告,招到了一大批年轻的女孩,其中多数为进城打工的乡下女孩。
为了给这些勾当“保驾护航”,王紫绮除了寻找“保护伞”,也和陶铭古组建了一支80多人的打手队伍,这些人组成了结构严密,层级制约关系明确的黑帮团伙。
为了赚钱,王紫绮非常心狠手辣!
比如,2007年初,有一名女孩,实在不堪忍受非人道的折磨,觅得机会从茶楼3层跳下,摔断双腿,血洒当场。打手们迅速将半死不活的女孩抬回去。
恼羞成怒的王紫绮下令将女孩单独放在一个小破屋中,派人日夜看管。这个女孩直到2009年才被警方解救。
从1996年到2009年,将近14年内,王紫绮团伙通过引诱或强迫的手段,使2000多名女性沦为风尘。
王紫绮由曾经的普通打工妹沦为“蛇蝎女魔”。
这些受害女性的泪水和血汗为王紫绮团伙换来数以亿计的财富。
王紫绮成了亿万富姐,成了重庆商场的风云人物,尽享荣华富贵,风光无限。
4、走向末路多行不义必自毙!
恶贯满盈了,势必引起民愤!
2009年8月7日晚上,警方行动了:200多名警察直扑王紫绮的老巢-亮点会所,王紫绮当场落网。
随后警方展开2个多月的大追捕,将包括陶铭古、钟光玉在内的50多名同伙抓获。
其中,王婉宁仓惶外逃,2011年被警方从菲律宾引渡回来。
2010年8月,王紫绮案一审宣判,王紫绮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卖淫罪、组织卖淫罪、非法拘禁罪、行贿罪5项罪名,被判处死刑。二号人物陶铭古也是死刑。
法院认定她们强迫数百名被害妇女为顾客提供卖淫行为,并造成被害妇女2人重伤、5人轻伤、7人轻微伤的严重后果。
显然,实际人数不止“数百名”,有“权威人士”表示,王紫绮团伙强迫的被害妇女超过2000名。
总而言之,这班家伙没人性,心狠手辣,罪大恶极。
自知罪孽深重的王紫绮为了保命,曾“举报”她的“保护伞”,以求有立功表现,不过,这不能如愿。
2011年12月7日,王紫绮案的终审到来,37岁的王紫绮被处决。
据说,临刑前,王紫绮内心平静。
这么说,她也算一个女汉子了。
结束语大快人心!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