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交通我先行
为进一步提升城市交通秩序,保障市民出行安全,汕尾交警在城区集中开展行人、非机动车不遵守交通信号灯、随意横穿马路等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引导广大市民养成文明出行的良好习惯。
向不文明交通行为说
汕尾交警在行动
行动中,执勤人员在交通流量密集区域路口设置执勤检查点,针对行人和非机动车闯红灯、逆向行驶、电动自行车驾驶员未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采取宣传教育与执法处罚相结合的方式强化市民“遵守信号灯 安全文明出行”意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全力保障广大群众交通出行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规定,非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
(四)遇有停止信号时,应当依次停在路口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
骑乘电动自行车时
一定要遵守交规 谨慎行驶
做到文明、安全出行
01电动自行车上路需挂牌
大家在选购电动自行车时,要认准国标3C认证标志,选择证照齐全的商家购买车辆。
购买电动自行车后,需按照规定登记上牌方可上路行驶。
02佩戴安全头盔
头部是人体最脆弱、最容易受伤害的部位,而安全头盔是保命神器,因此驾驶电动自行车一定要佩戴好头盔再上路。
03未满16周岁不得骑行上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
04不违法载人
电动自行车在城市市区道路上不得载人,但安装有固定安全座椅的,可以附载一名身高一点二米以下儿童。在其他道路上载人不得超过一人。
05严禁非法改装
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危险性极高,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驾驶人应自觉抵制非法改装、加装,保障骑行安全。
06遵守交通信号灯
电动自行车行至路口遇红灯时,应停车等候,严格遵守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
07按车道行驶
电动自行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汕尾交警部门将持续加强规范行人、非机动车安全出行的宣传与执法力度,推动交通安全理念深入人心,让文明出行成为每一位市民的自觉行动,做文明有礼汕尾人!
来源:汕尾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