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校长如果败诉,将是整个司法界的耻辱,正当防卫不能只靠“跑”

科学哇喔 2023-04-21 13:22:35

事件回顾:

江西南昌一校长见义勇为竟引发百万官司

刘德龙校长忙碌了一天后走在回家的路上,突然听到隔壁巷子里有女孩在呼救。

刘校长跑过去,看到远处有两个喝醉的男人抱着一个女学生。两名男子正试图殴打女孩,女孩只能惊慌失措地大声呼救。

刘见状,冲上前去,一脚踹向了摸叶婷大腿的男人,和两个喝醉的男人打了起来。

扭打中,一名醉汉拿起一块砖头砸向刘主任的头部,将其击倒在地。

但这两个胆大包天的混混,拿下刘后,非但没有逃跑,反而对女孩更加肆无忌惮。女孩绝望的惨叫声让头晕眼花的刘勃然大怒,从地上捡起一块砖头朝一个歹徒的后脑勺砸去……

另一个罪犯吓得逃走了。之后,女孩、刘校长,还有被打晕的歹徒,都被送进了医院。

经检查,女孩很害怕,刘没事。反倒是被刘打昏的混混重伤瘫痪。

随后,受伤男子的家属将刘告上法庭,认为其辩护过激,要求刘赔偿100万元的损失并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刘总校长是不是真的为自己辩解太多了?

笔者个人觉得,刘校长并不过分守口如瓶,这是从客观的角度解释的,没有主观因素。

这个案子,过程比较直白,防守过度的争议主要是刘主任的最终决定。可当刘出手的时候,歹徒并没有停止作案,而此时的刘头部受了伤,手上的力道拿不住也是正常的。

归根结底,刘也不是专业人士,无法确定这种骗局对不法分子的伤害有多大。

事实上,在我国,对受害人的自卫标准是非常严格的。不是我说的,是司法部门交代的。

据江苏省网上检察院介绍,100起因正当防卫从轻量刑的刑事案件中,只有4起被法院成功认定,其余20起属于防卫过当罪,76起属于故意伤害罪。 .

而根据这些数据,我得出一个结论:正当防卫主要靠跑,不要还手,即使有人拿刀捅你,你也不能完全还手。

别让勇敢在社会上消失

的确,这不是勇者第一次引起争议。此前,最为大众熟知的案例是2007年的“鹏宇案”。

当时的案件一波三折。直到今天,彭宇有没有打人,谁也说不准。

不过,王浩法官的那句“你没看对,为什么要帮我”可谓是意料之中,没完没了。据信,这直接导致中国的道德水平倒退了20年,老人跌倒后无人敢扶。

法律是道德的最低标准,必须起到维护社会风气的作用。法律保护每个人的权利,但不能用来促进不公正。

公众应有抵御危险的自卫权,不应任其临危而逃,若有反应,就是“防御大材小用”。

如果刘局长败诉,可想而知,这对中国近几十年的依法治国理念将是一个巨大的打击,更是整个司法界的耻辱。

网友:我觉得只要不打死歹徒,就不算防卫过当。如果歹徒先抢了一把攻击性的武器,然后被杀回去,这种情况也算是正当防卫。现在,如果那个超强的防御力变成了老婆孩子在家里被欺负,我就得好好想想了。我应该保护他们吗?我应该如何保护他们? .即使没有完成,也只能跑路或者抵挡不法分子的攻击。不管我现在在外面发生什么,反正我也不会表现得很勇敢。这种反人类的法律对罪犯来说太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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