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父伸冤行非常!1988年滨海县滨淮农场“8·30”伤害案侦破始末

路之意 2025-04-24 03:45:29

1988年12月21日,“呜——”笛声长鸣,一列由南京开出的直达快车驶进了北京车站,缓缓地停靠在站台。一位衣衫褴褛的青年从列车上走了下来,他面色苍白,两眼布满血丝,肩上背着一只鼓鼓囊囊的布包,顺着人流蹒跚地走出车站。他显然没有见过大世面,踏进首都大门之后便无法找到他要去的目的地。踟蹰良久,然后从衣袋里掏出仅有的几元钱,走到一辆出租汽车旁边:“老师傅,麻烦你到公安部……”

“小伙子,你从哪里来,叫什么名字?”在公安部的接待室里,接待人员一边向年轻人作简单询问,一边递过一杯热茶。

年轻人面对既和蔼又威严的“大盖帽”,粗声粗气地答道:我叫杨广成,26岁,江苏省盐城市滨海县滨淮乡双河村人。”说着解下肩上的布包,重重地甩到办公桌上。

“包里是什么东西?”接待人员警惕地问。

年轻人一阵心酸:“我找你们告状来了……”说着解开布包,里面露出一颗血淋淋的人头。

在场的人大吃一惊,毛骨悚然。

杨广成“哇”地一声哭了起来,泪水顺着双颊不停地滚落。痛苦、焦虑、冤屈一齐涌上心头。

事情发生在1986年冬。

江苏省滨淮农场新生分场农工季云高和当地一名村干部王某到上海市川沙县海塘管理所签订了一项收割和销售100多亩地芦苇的合同。由于时间紧、人手少,他们回到家乡雇了几十名农工,双方定好时间、工资等一切事宜,然后一同来到了茫茫苇荡。

经过一个多月时间的艰苦劳动,芦苇绝大部分收割完毕,只剩下一小块一小块水塘中的芦苇仍旧东倒西歪地在寒风中摇曳。

一天上午,季、王二人外出联系销售业务,雇工中的头头张某不忍心扔掉这些小块水塘中的芦苇,便向大家宣布:“剩下的芦苇,我给1000元,你们把它收起来。”

急于回家过年的雇工们听说有1000元钱,立即来了精神,“这下买年货的钱有了”,大家卷衣捋袖跳入水中收割起来。

下午,季、王二人回来时,张某立即将1000元的事作了汇报,二人表示没有异议。

收割、销售芦苇的任务圆满完成。就在给大家分发工资的时候,季云高、王某突然提出:“这次承包芦苇亏了本,工资按原来的八折算给,最后的1000元也只能给800元。”

人们一下子傻了眼。

由于同来的雇工大多数是季的邻居、朋友,知道季云高平时霸道,说一不二,他们虽然内心气愤,但不好发作,只有自认晦气。这

时滨海县滨淮乡双河村的杨振华站起身来说:“我们原先定下的工资,你们不能随意改变。”

季云高见有人顶了他的决定,满肚子窝火:“大家都同意,就你一个人不承认也没有用。”(按:民法通则规定,契约一旦形成,就需执行,如有变更应即时通知对方并由双方协商解决。季云高、王某以承包亏本为借口克扣工人工资是错误的。)

杨振华对法律常识一无所知,对季云高违背契约的行为,他不知道如何是好,只一味地苦苦哀求。

在1987—1988两年时间内先后十多次向季、王二人索要被克扣的50几元钱工资。

然而,季、王二人根本不认账,断然拒绝。

“即使跑断腿,也要要回钱。”杨振华下定了决心。

1988年8月28日上午,他又骑了一辆自行车来到季家。季云高一见杨立即虎起了脸:“老杨,你再跑再磨也没有用,我们的账早已结清了。”

杨振华听后,脖子上的青筋顿时暴胀起来:“姓季的,今天你不给钱,我就不离开你家了。”

季云高见对方发出了“最后通牒”,料定这次不作出交代过不了关,于是假意笑了笑:“这次承包是老王管帐,发工资,我写个条子给你去找老王解决。”

杨见季作出让步,只好点头同意。

他拿起季写的条子,立即来到王家。王某接过纸条一看,只见上写“请老王尽快跟杨振华把账结清”,心中十二分不快,暗想季云高真狡猾,一张纸条把责任推得干干净净,让这个嚎丧鬼缠到我头上。他反做好人,卖人情。王某眼珠一转,立即有了主意。他手一挥,“走,我们一同找季云高去。”

二人到了季家,王某问季云高:“你让我跟姓杨的结账,你打算给他多少钱?”

季一听王的口气不对头,回敬了一句:“我不管账,付多少工资是你们之间的事,与我无关。”说完一拍屁股走开了。

凡事就怕三头对六面,杨振华看出不愿给钱的是季云高,他急不可耐,高声大嚷起来。季家无人理睬,杨振华索性搬了一张木凳站在季家门口泼口大骂起来:季云高这狗入的,癞皮狗,欠我的工钱不给……骂声越来越高,话越骂越难听。

季云高的妻子蔡青梅,是个受不了别人半句闲话的泼辣女人,如今岂能忍受杨振华这般恶骂。她气冲斗牛,冲上前去和杨吵闹。好男不与女斗,杨振华知道蔡青梅也不好惹,转身避让。

蔡正在气头上,哪里肯依,转身走进厕所,抓起一把大粪朝杨砸去,嘴里嚷道:“杨振华,你敢骂我季家人,今天非弄你一嘴屎!”

杨推着自行车仓皇逃走。

说时迟那时快,大粪已经甩在衣服上。

杨振华顿时怒火勃发,大吼一声:“今天我与你季家拼了。”说着将自行车往路旁一甩,也钻进路边厕所抓起一把大粪甩去,不偏不歪,正中蔡青梅面部。

蔡青梅吃了大亏,一步窜上去揪住杨振华,扭打起来。一直躲在一边窥探情况的季云高见妻子没占到便宜,冲出来扑向杨振华,举拳就朝杨的背部、腰部猛捣。杨被蔡双手扭住,还手不得,很快便瘫倒在地,痛得哇哇直叫。

吵闹声、哭喊声惊动了四邻,人们纷纷前来观战。

住在附近的杨振华的外甥、23岁的武某闻讯后火速赶来。他见舅舅被打,热血沸腾,高呼一声:“你们眼都瞎了,想把我大舅打死吗?”话落手到,一拳将季云高掼进路边小河中。

季云高的嫂子沈某见杨振华的外甥动了手,生怕别人说季家人心不齐,更怕季云高今后责怪他不助战,立即带着季家的几个小青年一拥而上,将武某团团围住。武某寡不敌众,落荒而逃。

沈某随即带着儿子追到武家,砸门窗,捣屋瓦,还用锹在门前场上挖坑,将武家晒在场上的玉米拌上泥土扔入坑中。

尚不解恨,沈某又借口被武打伤赖在武家三天三夜,想以此吓住对方,迫使杨振华不再到季家来纠缠。(按:双方当事人的亲友理应做好说服劝解工作,缓和矛盾,平息事端;参加互殴,搞打砸闹,侵入他人住宅,都是违法行为,应受法律制裁。)

夏日傍晚,太阳的余辉仍是火辣辣地灼人。

杨振华的家人怀着焦虑不安的心情等候杨振华早点回家,然而,杨振华却迟迟未归。

天快黑了,杨家的一位邻居惊惶失措地跑过来,告诉他们说:“杨振华被季云高夫妻打伤,现瘫在翻身河边。”

杨振华的大儿子杨广成立即骑了一辆自行车赶去,远远发现杨振华躺在河边,满脸是泥,豆粒大的汗珠从额头上沁了出来。杨广成赶紧将他扶上自行车推回家中。

原来杨振华趁季家人和武某揪打混乱之机悄悄逃离了现场。

拖着受伤的身子朝家中走去,但没走多远就摔倒了,疼得在地上直打滚。晚上,杨广成见父亲不吃不喝,哼声不止,既伤心又气愤,不知如何是好。他来到父亲床前:“季家太狠毒了,现在就把你送他家,叫季云高帮你治病!”

杨振华摇了摇头:“等明天天亮再去吧。”

第二天一早,杨的伤势更重了,全身高热,小腹胀痛,排泄阻塞。全家人想将杨送进医院治疗,但又担心自家治好病,季家以后不认账,岂不落得钱理两空?于是他们找了一辆手推车,杨广成将父亲抱上车后,由杨振华的妻子一步一步艰难地向季家推去。

20几里路,一直到中饭过后才到达季家。蔡青梅见杨振华伤势沉重,也害怕了。但是,替杨治病就等于承认季家打了人,输了理;同时,她又想到时下医院的治疗费用高得惊人,没有几百元钱,病人休想踏进住院处大门,哪能为他花那份钱?也罢,沈某被打,现仍赖在武家,杨赖到我家来也是预料中的事,以赖抵赖,互相抵销,蔡在心里嘀咕着。

于是走到杨的车前:“老杨爹真精呢,亏你家想得出这一招,我家没有打你,想赖也赖不住。”她一抖手,将堂屋大门上了锁,然后扬长而去。

季云高下午回家见杨振华躺在门外,也觉得情况不妙,赶紧溜之大吉。

晚上,季家人回家后,将门闩好,不让杨家人进屋。杨妻无奈,只好守着病人在外边过了一夜。

8月30日,杨妻哀求季家人为丈夫治病,季家仍不理睬。

当日下午3时许,杨振华终因耽误了抢救时间而死亡。(按:救死扶伤,刻不容缓,当事人双方都有责任将伤者送医院抢救治疗。至于法律责任,有事实在,谁也赖不掉,逃不脱,栽赃不上。遗憾的是人们还不懂得这个道理,耽误了时间,酿成了恶果,悲哉!)

公安局的大门前停靠着一辆蔚蓝色警车,车顶上的红色警灯闪烁着耀眼的光芒,车上的警笛也发出了鸣叫。未过几分钟,全副武装的刑警人员登车启程了。

几个小时后,他们便出现在新生分场的有关人员家中。侦查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着,勘查现场、调查取证、走访群众……一切依法进行。

在季云高家门前,围观的群众挤得水泄不通,吵闹声、哭喊声连成一片。天热得透不过气来。由于当地电压不足,用以照明的灯光失去了它应有的光亮,这给法医检验杨振华的尸体带来极大困难;连日来的辛劳、环境的恶劣、设备的简陋,竟使这位较有经验的法医未能准确地检查出尸体上的致命伤痕,切片检验也未发现问题。

侦查工作结束了,尽管侦查人员已调查到有关季云高、蔡青梅殴打杨振华的证据材料,但法医所作的刑事科学技术鉴定书上却对杨振华作了病亡的结论。

结论既出,这便意味着杨的死亡与季云高夫妻没有直接关系,虽然他们殴打了杨,但没有造成伤害致死的严重后果。

刑事科学技术鉴定是科学的,具有最高权威性,这是司法界普遍承认的事实。鉴定签发后,案件便作为一般民事纠纷交给了当地派出所处理。鉴于案件的起因由季云高引起,而且季夫妻又打了死者,为使案件尽快处理完毕,派出所责令季云高拿出2000元现金作为丧葬费,案件便算了结。

然而,杨广成不服。他带领着弟妹将季云高家家具打得落花流水,大橱、小柜、缝纫机等都在劫难逃。几天后,一口黑漆棺材抬进了季家堂屋中央,杨振华的尸体将被安放人殓(按:停尸闹事这便是杨广成的不对了。)

杨广成满怀悲戚与哀伤首先来到县有关部门上访,接待人员告诉他:此案是由上级机关直接侦查定案的……

杨广成听了弦外之音,知道说也没用,便匆匆离去。他来到市有关部门,当他诉说了案情之后,接待者十分同情他的遭遇和不幸,但对公安机关的法医鉴定却坚信不移。

省、市、县的有关部门,该跑的都跑了,该说的都说了,结果只有一个——石沉大海。

杨广成百般无奈。夜深了,他躺在床上苦苦思索着。父亲生前并未发现有什么疾病,身体结实,50出头的年纪怎么会暴死呢?他回想起8月28日晚上扶父亲回家时,杨振华流着泪告诉他:“蔡青梅死死抓住我前边身子,季云高在我后背和腰眼上狠狠掏了几拳。”

父亲一贯忠厚老实,不会对儿子说谎,况且事关重大,诬赖是不可能的。

难道侦查人员徇私枉法?(据了解,这主要是设备条件差,也有法医工作疏忽的责任)

“不,即使倾家荡产,我也要弄清这个案!”他暗下决心,牙齿咬得咯咯的响。

话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真的要否定鉴定结论可不是件容易的事啊!他冥思苦想,竟然想出了一条常人难以想象的办法——提头进京,为父申冤。

他翻身坐起,迅速来到季云高家中,将棺材打开,举起锋利的菜刀,对准死者的脖子猛吹,杨振华的人头很快滚落下来。他赶忙用布包好,告别了亲人,登上了北去的列车。

于是,便有了本文开头时的一幕。

公安部的同志听完了杨广成的哭诉,觉得事关重大,立即向领导汇报。部领导当即决定对杨振华的人头进行检验,并指派法医迅速赶赴现场复检。

1988年12月26日,公安部的同志在地方公安部门的配合下,对杨振华的尸体进行了开棺复检,并很快作出结论。

一个风和日丽、阳光明媚的日子,公安人员向杨广成宣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的鉴定结论:“杨振华系外力作用,致软组织大面积损伤,导致挤压综合症死亡。”

杨广成告状成功了,杨振华命案真相大白了!

1989年2月23日,季云高、蔡青梅被依法逮捕归案,同年6月,检察机关依法起诉,他们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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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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