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被他人提了异议或无效宣告,有必要进行答辩吗?-北京四海龙

山河入梦吗 2025-04-18 14:13:59

什么是商标异议

商标异议指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什么是商标无效宣告

商标无效宣告指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商标被他人提了异议或无效宣告,有必要进行答辩吗?

肯定需要进行答辩。

如果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答辩,商标局将仅依据申请人的理由作出裁定,这对被异议人十分不利。尤其是申请人质疑被申请人商标申请主观态度时,不作答辩就视为未能进行合理解释,最终可能将会导致商标不能获得注册或商标被撤销。

提交答辩是被申请人向商标局反驳申请人观点,并陈述自己观点的唯一途径!积极答辩可提高商标注册和维持商标状态的成功率。

答辩的注意事项

①答辩时间:在商标局规定时间内提交答辩资料,1-3个月内。

②答辩内容:要抓住重点、突出优势、具有针对性:在突出自身商标独创性的同时需要对申请人的理由逐条进行反驳,有理且有据。

③提供充分证据:被申请人要表明所答辩的内容的真实性,证据的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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