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矿山局安全监察局四川局发现古蔺县榆新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存在“13242采煤工作面从2025年1月22日起一直处于停产状态,现场检查时(煤矿已申请复产验收),采场压力显现,底鼓严重,导致采煤工作面安全出口不畅通,上安全出口高度1M,下安全出口高度仅有0.6M”。该行为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九十条第一款第(二)项“巷道净断面必须满足行人、运输、通风和安全设施及设备安装、检修、施工的需要,并符合下列要求:(二)采(盘)区内的上山、下山和平巷的净高不得低于2M,薄煤层内不得低于1.8M”的要求。主要证据: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四川局《移送书》(川煤安监执二移[2025]89001号)《调查询问笔录》《营业执照》《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违反《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依据《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三十八条“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应当加强对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煤矿企业的监督检查,发现其不再具备本实施办法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责令限期整改,依法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经整改仍不具备本实施办法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矿安[2024]69号)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决定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
古蔺县榆新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1年06月10日,注册地位于古蔺县箭竹苗族乡富华村六组,法定代表人为易*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