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中华蜜蜂保护区管理的建议

秦楚客 2021-07-19 10:08:19

建议内容:

为有效保护中华蜜蜂遗传资源和蜜粉源植物资源、推动现代特色产业发展,江苏省在2014年设立中华蜜蜂养殖保护区(简称保护区)。具体位置是以新街街道铜山村为中心,342省道下东桥(31°17′43.34″、119°39′0.40″)至水北(31°17′12.27″、119°42′17.38″)段以东,川善线张家邬(31°17′0.51″、119°45′47.84″)至善卷风景区(31°17′59.95″、119°40′14.34″)延伸至兴东路段以北、铜官山山麓以南。并设立保护区界牌。市政府在2014年8月18日发布公告。

目前保护区存在不足之处: 1、保护区区域设置不合理。保护区、隔离区、缓冲区距离不够。没考虑蜂群飞行距离、保护功效不明显。 2、保护措施不到位。虽已设立界牌,发布公告,但其他相应措施不到位。如根据季节组织人员巡查、劝离外来意蜂放养人员等。导致在外来意蜂采集茶花粉源期(该时段蜜源少),保护区中华蜜蜂养殖户损失惨重,部分养殖户的中华蜜蜂濒临灭绝,养殖户反映强烈。 加强保护区的管理,给保护区蜂农带来真正的保护,为中华蜜蜂的保种、扩繁、特色产业发展,

我们建议: 1、科学合理规划保护区的交界设置,以双方蜂区活动为标准----铜山村为中心、5公里是核心区、5公里为隔离区、1~2公里缓冲区。 2、根据季节,做好切实有效的保护措施:加强宣传力度、组织人员巡查、及时劝离外来放蜂人员。 3、加强保护区内养殖人员的技术培训、良种推广、技术推广、设施设备的更新等引导、组织工作。

蹇洪伟、毛子健、李万里、王丽萍委员:

你们在市政协第十五届四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加强中华蜜蜂保护区管理的建议”,市政府已交由我局办理,首先,感谢各位委员对我市中华蜜蜂养殖事业的关心与支持,接到各位委员的建议后,我局对中华蜜蜂保护区内中蜂养殖现状进行了全面调查,现将办理情况综合答复如下:

新街街道铜山村群山环绕、山清水秀、环境优美、温度适宜,蜜粉源植物丰富,养蜂条件得天独厚,是我市中蜂养殖较为集中区域,同时,外来放蜂户也多喜在该区域落脚,多年来,本地养蜂户与外地放蜂户矛盾冲突较多,先后多次发生毒蜂、驱蜂事件,为减少社会矛盾,保护本地中蜂养殖,2014年8月,在我市蜂群数量不够、养蜂管理技术较差的情况下,市政府设立了以铜山村为核心区的中蜂保护区。2015年7月,通过积极争取,该保护区被省农委认定为省级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区。

保护区设立以来,我市一是加强了养蜂技术的培训,多次邀请扬州大学养蜂专家对我市养蜂户进行集中培训,培训人次高达近200人次;二是提升改进中蜂养殖设备,2016年10月,向保护区养蜂户免费提供了150余只蜂箱;三是加强了外来蜂群的管理,委托铜山村委加强巡查,对本地养蜂户上报及巡查发现的外来放蜂户及时劝离,经过多年的强化管理,大部分放蜂户能自觉避离中蜂保护区,中蜂保护区放蜂矛盾大幅减少,但由于养蜂法规不完善,对个别不听劝告的放蜂户还缺乏行之有效的强硬措施。据统计,铜山村现有蜂群已达近600群,较2014年成立保护区之初的365群,已增长了近1倍。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强我市中蜂养殖技术培训,不定期邀请省内外养蜂专家来宜授课,积极争取各级经费,全力提升改进我市中蜂养殖设备,强化政策宣传与巡查,及时发现、劝离外地放蜂户。由于中蜂养殖仅仅只是我市农村的一项传统副业,从业人员多为老年村民,规范化发展内生动力不足,并且我市经济较为发达,人员活动频繁,我市的花粉蜜源也不足以支撑大规模扩大蜂群,因此,我市从设立保护区至今仍未完全符合《江苏省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保护区和基因库管理办法》第四条“保种场须场区布局合理,生产区与办公区、生活区隔离分开;有与保种规模相适应的畜牧兽医技术人员。”第五条“设立保护区需保护区内应有2个以上保种群,保种群之间的距离不小于3千米;具备一定的群体规模,单品种保护数量不少于保种场群体规模的5倍,所保护的畜禽遗传资源符合品种特征特性。”等设立保护区的规定,鉴此,扩大保护区范围的依据仍不充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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