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慈溪市教育局严把教招关,勿招录殴打他人,严重违反社会公德者

龙亚博的心 2024-08-01 11:05:28

报考慈溪市教育局教师招聘考试“初中社会A”岗位的考生任某某殴打他人,被行政拘留,具有暴力伤害他人的违法记录,严重违反社会公德,不符合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所明确规定的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二)遵守法律”“(三)具有良好的品行”的基本条件,不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所明确规定的应聘者必须具备的“(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的基本条件,不符合《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所载明的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法规”“(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的基本条件,即:其不符合应聘的资格条件,不符合事业单位录取聘用的要求,属于“根据有关规定不宜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者”!(注:查证“遵纪守法”一词的权威定义,可知:“遵纪守法是指公民在生活中必须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社会道德规范,不违反法律法规,不违背道德标准”。)

另,以慈溪市教育局教招公告为据。

《慈溪市公开招聘2024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公告》:“二、招聘条件和对象(一)基本要求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事业心和责任感强,热爱教育事业,立志从事教育工作。”

《慈溪市教育局面向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聘2024年教师90人公告》:“三报考条件:报考人员除应具备上述‘招聘范围和对象’规定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立志从事教育工作”。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乃系认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的必要条件。

以慈溪市的教招公告为据,违法乱纪,严重违反社会公德者任某某绝不符合慈溪市教招报考的资格条件,在绝不可被聘用录取之列。

另附一例证,足资印证。

将《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与《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加以对比,可见两者实质性内容一致。

“为通过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考察,引进符合事业单位岗位需求的优秀人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相关规定”,无锡市委组织部、无锡市人社局制定《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细则第八条:“经查实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二十一)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二十七)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无锡市事业单位招聘考察工作是以《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为依据展开的,明确要求凡有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行为的,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那么,以与《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实质性内容一致的《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为依据展开招聘考察工作的慈溪市事业单位,亦绝无录用严重违反社会公德者之理!!

何况,近些年,全国范围内都在大力推进师德师风建设!教育部、组织部多次强调,要“严格招聘引进,把好教师队伍入口”,“将师德师风作为教师招聘引进的首要要求和第一标准。”学高方能为师,身正方能为范!为人师者,是需要在言行雅正、遵纪守法等方面发挥引领作用的。较之其他岗位的招聘,教师招聘在品行考察上,更应严之又严地把关!!对于具有殴打他人的违法劣迹,严重违反社会公德者不予录用,正是“将师德师风作为教师招聘引进的首要要求和第一标准”的题中必有之义!

目前,慈溪市教育局教师招聘工作尚在考察阶段。恳请慈溪市人社局、慈溪市教育局严把教招入口,从严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关于“应聘人员基本条件”的相关规定,对具有殴打他人的违法记录,严重违反社会公德者任某某作出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的处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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