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已成为民众表达诉求、监督社会的重要窗口,都知道“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但只要在事实的基础之上没有造谣、没有肆意抹黑的情况下应该没有违法吧?
然而甘肃一名男子却因为发布一段视频“惹上事儿了”。
事情的起因是:2月13日,甘肃定西漳县的漆先生驾车途经金钟镇盖牌村089县道时,前方一辆农用三轮车正常行驶着,对向行驶来一辆警车突然朝左打方向,导致农用三轮车躲闪时侧翻进了路沟中。

漆先生将行车记录仪中的视频导出来发布到了网络上,没想到2月14日就接到了金钟派出所所长打来的电话要求删除视频,发上网是违法的。
2月16日,漆先生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警车在没有做任何提示的情况下,就往左打了一把方向,把这个三轮车逼到了路沟里,派出所说把视频放出来是违法的,要把我传回派出所问材料。

这个就让人感到有点疑惑了,警车行驶的好好的为什么要突然朝三轮车打方向呢?是无意还是有意为之呢?
漆先生将视频曝光,如果没有抹黑和添油加醋的行为应该不违法吧?怎么派出所说视频发上网是违法的?又违反了哪条法律法规?
2月17日,媒体记者联系到了派出所负责人,对方表示:是办案需要,保密,情况了解但是没必要和你说。(随后便挂断了电话)

男子目睹一起可能存在问题的执法事件,将其公之于众,是公民对社会公共事务的关注与责任感的体现,公民有权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而网络为这种监督提供了便捷的渠道。
男子上传视频,并非出于恶意,而是希望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让真相大白于天下,给农用三轮车车主一个合理的交代。
派出所所长要求删视频的行为,这背后可能存在多种原因:或许是担心视频在网络上传播引发不良舆论影响,损害公安机关的形象,又或许农用三轮车涉及什么案件才不希望被公开。

但执法部门的形象不是靠捂住问题就能维护的,而是要靠公正、规范的执法行为来塑造,如果执法过程确实存在问题,及时整改、回应社会关切,才是正确的做法。
写在最后
如果警车执法存在问题,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给公众一个满意的答复;如果执法并无不当,也应通过合理的方式向公众解释说明,消除误解。
也希望派出所所长能够反思自己的行为,提升对网络监督的正确认识,避免类似的不当干预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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