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我愿意借钱给他,完全是出于多年友谊和信任,没想到他们居然不还。”
“我生气啊,我把钱借给他,现在还成了仇人了?”张某激动地说道。
民间借贷纠纷在日常生活中较为常见,双方通常基于一定信任才会产生借贷关系,但是“有借”却不一定“有还”,致使双方关系逐渐疏远,对簿公堂的事情时有发生。近日,岳普湖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原告张某与被告王某因10万元借款对簿公堂,在承办法官悉心释法的耐心调解下,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成功修复了双方当事人之间的邻里关系,又让一段因借贷陷入僵局的友谊重现曙光。
基本案情
2023年12月,被告王某因急需资金周转,向邻居张某借款10万元。王某收到借款后,到约定还款时间一直不还,便以“手头紧”“再缓缓”为由拖延还款。张某多次催要无果,无奈于2025年2月诉至法院,要求王某一次性偿还本息十万元。
岳普湖县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查阅卷宗并联系双方当事人了解情况。原来,张某与王某是邻居。王某坦言,因生意亏损导致还款困难,但张某频繁催债的态度让其心生抵触,甚至认为对方“不留情面”。
法官捕捉到双方矛盾焦点:信任危机叠加情绪对抗。他采取“背对背”“冷却降温”“换位思考”的调解策略,分头化解心结——对张某,法官肯定其帮助邻居的情义,同时引导其换位思考:“您当初愿意借款,看重的是多年交情。若因诉讼彻底撕破脸,是否违背了初衷?”。对王某,法官严肃释法:“民间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即便口头约定也需履行义务。若拒不还款,不仅要承担本息,还可能被纳入失信名单。”同时温情感化:“朋友雪中送炭不易,若因失信失去挚友,损失远超金钱”。通过法官的耐心劝解,王某意识到自己的消极还款属实不该,并约定于2025年5月前欠款本息10万元一次性付清。双方当场签署调解协议,王某承诺:“一定按期还款,绝不让邻居寒心!”,张某也主动表示:“只要守信,咱们还是朋友。”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小案不小办”“如我在诉”,始终是岳普湖县人民法院的办案理念,用心去理解、用情去感化、用法去规范,最大限度促进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切实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
法官提醒
民间借贷纠纷频繁发生,有很多纠纷发生在亲朋好友、同事、同学之间,本该是友爱和睦的关系,却因债权债务使得双方关系逐渐疏远,甚至对簿公堂。因此,希望广大人民群众,时刻谨记有借有还、再借不难,千万不能失信于人。(作者:迪丽努尔、阿瓦古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