闹洞房:到底是传统陋习还是西方糟粕?

以丹聊历史 2025-02-06 14:56:46

闹洞房在中国历史上究竟是古已有之,还是从西方传来的糟粕?这个问题一直困扰着很多人。今天,就让我们深入探讨这一传统文化现象。

有人曾认为闹洞房是西方传入中国的不良习俗,甚至一位拥有200万粉丝的大V也持这种观点。但实际上,闹洞房绝非西方产物,它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一部分,只不过属于其中的糟粕。传统文化有精华值得我们弘扬,也有糟粕需要我们摒弃,否则五四新文化运动就失去了意义。闹洞房便是需要摒弃的糟粕之一。

先秦:婚礼的严肃遗风与强掠婚的关联

先秦时期,婚礼一度相当严肃。

《礼记・曾子问》记载:“嫁女之家三日不息烛,思相离也;娶妇之家三日不举乐,思嗣亲也。”意思是嫁女儿的娘家三天不熄灭蜡烛,表达对女儿的思念;娶媳妇的男方家三天不奏乐,以缅怀先祖。

现代历史学家和人类学家认为,这可能是古代强掠婚的遗俗。在远古时期,人们最初同族繁衍,后来发现同性婚姻会导致后代出现问题,便开始与其他部落通婚。当对方部落不同意或双方敌对时,就会采取抢夺的方式。到了《礼记》所记载的年代,虽然强掠婚已不存在,但婚礼的秘密举行和严肃氛围却保留了下来。

先秦婚礼

汉代:闹洞房习俗兴起,饱受士大夫诟病

到了汉代,闹洞房的习俗已经十分明显。

朱昌土的《昌言》中记载:“今嫁娶之会,捶杖以督之戏谑,酒醴以趣之情欲,宣淫佚于广众之中,显隐私于亲族之间,污风诡俗,生淫长奸,莫此之甚,不可不断之也。”

这段记载传递出两个关键信息:一是在朱昌土所处的时代,闹洞房的习俗已经存在,且在士大夫眼中不堪入目;二是闹洞房的对象不仅是女方,男方也不能幸免。比如“垂帐以督之”,到了南北朝和唐代,演变成“垂蓄”,即女方娘家在新女婿上门拜阁时,让妇女们手持棍棒排列两旁,新女婿从中走过时会遭到殴打,甚至有人因此终身残疾。

还有些地方,民间会出现让新婚男女在众人面前交媾的场景,这在现代人看来不可思议,但在汉代,人们对两性关系相对开放,而且这种行为还被赋予了巫术意义,象征着阴阳和合、五谷丰登。同时,这也可能与古代对青年人的性教育有关。

汉代闹洞房

古代性教育与闹洞房的联系

古代对青年人的性教育也是闹洞房习俗存在的一个原因。

在一些少数民族地区,至今仍保留着这样的习俗:男女同房时,旁边会有长者用歌唱的方式向新人讲述本族的历史、英雄事迹以及人类繁衍的知识。古代女真族在闹洞房时,本村的年轻男女会聚集一堂,新郎新娘在被子里交媾,借此进行教育。因为古代男女婚配年龄较小,且缺乏性教育,所以在闹洞房时,一些平时难以启齿的隐秘之事可以通过这种热闹的方式进行传授。

从四川博物院收藏的汉代画像石以及青海德令哈出土的唐代彩绘木棺上的交媾场景,都能看到这种习俗的体现。到了明清时期,还出现了“压箱底”的性教育方式,母亲会在女儿出嫁时,将春宫画或春宫小玩偶放在嫁妆箱子底下,让小两口在洞房时拿出来看,作为性教育的速成教材。

尽管闹洞房在古代有一定的存在原因,但并非所有古人都支持这一习俗。士大夫阶层对闹洞房深恶痛绝。朱昌土在《昌言》中就强烈批判这一习俗,认为它是“污风诡俗,生淫长奸”。唐代的颜真卿也曾提出皇家婚礼的改革方案,要求婚礼仪式回归到先秦时期孔子所倡导的形式,摒弃一些受少数民族影响的习俗,如搭建青庐等,并且要求结婚当天禁止奏乐,回归到“三日不举乐”的传统。

现代人应摒弃闹洞房习俗

现代人应该如何看待闹洞房这一习俗呢?在古代,闹洞房或许还有一些在当时看来合理的因素,如巫术需求或性教育功能,但在现代社会,这些因素已经不复存在。如今那些在闹洞房时手脚不干净、趁机揩油的人,不过是仗着人多耍流氓罢了。所以,我们应该坚决摒弃这一糟粕习俗,让婚礼回归到庄重、文明的本质。

闹洞房这一传统习俗,从最初可能与强掠婚遗俗相关的严肃婚礼氛围,逐渐发展成汉代备受争议的带有诸多荒诞行为的仪式,这一过程深刻反映了社会观念的变迁。在古代,闹洞房虽有着巫术、性教育等特定功能,但这些功能在现代社会已失去了存在的土壤。

闹洞房习俗的演变与争议,是传统文化在时代洪流中跌宕起伏的一个缩影。从士大夫阶层的批判,到如今社会对其不良现象的反思,都体现出人们对文明、健康生活方式的追求。现代社会,我们拥有更丰富、科学的性教育方式,不再需要通过闹洞房这种低俗且容易引发不良行为的形式来进行。

那些借闹洞房之名行不轨之事的行为,严重违背了公序良俗,破坏了婚礼原本应有的温馨、庄重氛围,给新人及其家庭带来了身心伤害。婚礼作为人生中重要的仪式,理应回归到庄重、文明的本质,摒弃闹洞房这一糟粕习俗,既是对新人的尊重与保护,也是对现代文明的坚守与捍卫。

【文本来源@于赓哲教授的视频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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