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说,食色,性也。也就是说这两个都是天性,与生俱来的人类本能,后来,在汉代时期就得出了民以食为天的主张。
王者以民人为天,而民人以食为天。对于王者来说,民人就是他们的天,而对于民人,吃饭就是他们的天。所以对于朝廷来说,解决民人的吃饭问题,天下基本上是没有啥大问题的,如果吃饭成了问题,那么天下就是大问题。
这一点,在西方则完全想法,受制于宗教的禁锢,在中世纪及更早的时候,整个西方世界,把食色都归类为人类原罪之一,当时上层人士把“贪吃”划成了“七宗罪”之一,中国人认为天性的食色,在西方,完全相反,“贪吃”和“淫欲”就此成了一对历史悠久的老搭档。
中世纪的欧洲,生产力低下,饥荒频发,食物单调而匮乏。掌握解释权的基督教会,不得不将贪食规定为一种罪恶。在戒律中,贪吃常常和肉欲联系在一起,教堂的牧师们担忧人们酒饱饭足之后便想要进一步思考他们不该思考的东西,所以从源头就限制信徒。既怕这帮人吃不饱闹事,又怕这帮人吃太饱而闹事,所以呢让他们整日奔波在温饱线上,才是最正确的结果。
同时,和西方类似,中国也有句俗语饱暖思淫欲。吃太饱就会想一些不该想的东西,尽管孔子认为都是天性,但是后人发现一个盲点,如果吃的不太饱责没有多余的心力来想一些非分之想。
食色以一种意料之外的方式暗示了人类个体的生存需求和人类种群的生存需求。这一些认识是对于穷人的,所有的教条都是对穷人设置的,那教士、士族、贵族和富商当然是有资本贪吃,也有资本贪色。
与之相对,平民们没有任何本钱贪吃,在秩序范围之内,他们能够活得的最多也就是勉强填饱肚子,但是,沉浸在教会编织的美丽新世界中,能够幻想大快朵颐尽情享受美餐的大概寥寥无几.
这种认知,一直持续到地理大发现之后,教会的影响力下降,工业革命带动生产力的发展,推动了餐桌食材的增加,量级增加的财富让众多欧洲人有闲情逸致来消磨时光,同时贪食也逐渐去罪化。精致菜肴又包裹了一层文化外衣,贵族和上流人士的餐点迅速普及。
随着对外扩张,欧洲人开始接触到来自全世界的香料、饮食用动植物及烹饪方法。这些物质和技巧如此丰富充裕,以至于平民们都能享用美食。于是,教会对食欲原罪的禁锢迅速瓦解。
代之而起的是通过培育餐桌礼仪,对馋进行去罪化(原列七宗罪之一),而后随着物质供应日益丰沛,开始塑造美食评鉴文化,让饕客从一般好吃者中脱离出来,《馋,贪吃的历史》就是以法国为中心,详细叙述了欧洲餐饮历史。
社会的发展不仅让平民有了机会大快朵颐,对于教会和贵族,也算是另一种解脱,本来受制于教条,他们是不能明目张胆的饱餐的,但是贪吃除罪之后,他们的享乐立刻从地下转到台前,终于可以,肆无忌惮的享受自己能力范围之内的所有饕餮美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