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直播间里现场唱歌,看似轻松有趣,但若未经著作权人同意,实则暗藏法律风险。那这到底侵犯了著作权人的哪些权利呢?下面来详细解读。
表演权首当其冲
著作权人对其作品享有表演权,这包括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直播间唱歌属于向不特定公众公开表演作品,而未经许可使用他人歌曲,明显侵犯了著作权人的表演权。例如,主播在直播间演唱周杰伦的歌曲,吸引观众互动打赏,这种行为就在未授权的情况下,将周杰伦作品的表演呈现给大众,属于典型的侵犯表演权行为。
信息网络传播权也可能受侵
当主播在直播间唱歌时,歌声通过网络传播到观众终端,观众可在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观看直播,这种传播方式符合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范畴。若未获著作权人授权,便侵犯了其信息网络传播权。像一些热门直播间,观众可以随时进入观看唱歌直播,若所唱歌曲未授权,就侵犯了该权利。
为何直播唱歌易侵权
直播间具有开放性、商业性特点。许多主播直播目的是吸引粉丝、获取打赏或带货盈利,直播唱歌成为吸引流量手段。即使主播未直接通过唱歌收费,但因直播行为具有商业性质,使用他人歌曲就难以构成著作权法中的 “合理使用”。例如,某主播原本靠直播带货,在直播过程中唱歌热场,提升人气,即便打赏功能未开启,其带货盈利的商业属性也使唱歌行为存在侵权风险。
侵权需承担法律后果
为避免侵权,主播直播唱歌前,务必获得著作权人许可,可直接与著作权人联系,或通过合法授权平台获取歌曲使用许可。此外,一些直播平台提供已获授权的曲库,主播选择曲库内歌曲演唱,能有效规避侵权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