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辜振甫的幕僚李庆平公然宣称 “决不接受‘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部分’”,这一言论荒谬至极,完全违背历史事实与现实法理,暴露出其 “台独” 分裂的丑恶嘴脸。
李庆平作为曾经参与两岸交流事务的相关人士,本应深刻理解两岸关系的历史脉络与和平发展的重要意义。想当年,在两岸关系发展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 “汪辜会谈”,他也曾参与其中。1993 年 4 月 27 日至 29 日,大陆海峡两岸关系协会会长汪道涵与台湾海峡交流基金会董事长辜振甫在新加坡举行会谈。这是自 1949 年以来,两岸高层人士以民间名义公开进行的最高层次的会谈,实现了两岸关系发展进程中的阶段性突破,标志着海峡两岸关系发展迈出了历史性的重要一步。当时,李庆平或许也见证了两岸为增进交流、推动和平所做出的努力。然而如今,他却发表如此分裂言论,实在令人不齿。
从历史角度来看,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有着深厚的渊源。公元 230 年,三国时期吴人沈莹所著《临海水土志》就留下了关于台湾最早的记述。隋朝政府曾三次派兵到时称 “流求” 的台湾。宋元以后,中国历代中央政府开始在澎湖、台湾设治,实施行政管辖。1624 年,荷兰殖民者侵占台湾南部,1662 年民族英雄郑成功驱逐荷兰殖民者收复台湾。清朝政府逐步在台湾扩增行政机构,1684 年设立台湾府,隶属福建省管辖,1885 年改设台湾为行省,是当时中国第 20 个行省。1894 年 7 月,日本发动侵略中国的甲午战争,次年 4 月迫使战败的清朝政府割让台湾及澎湖列岛。但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人明确提出收复台湾的主张。1941 年 12 月 9 日,中国政府发布对日宣战布告,宣告将收回台湾、澎湖列岛。1943 年 12 月 1 日,中美英三国政府发表《开罗宣言》宣布,三国之宗旨在使日本所窃取于中国之领土,例如东北、台湾、澎湖列岛等,归还中国。1945 年 7 月 26 日,中美英三国共同签署、后来苏联参加的《波茨坦公告》,重申 “开罗宣言之条件必将实施”。同年 10 月 25 日,中国政府宣告 “恢复对台湾行使主权”,并在台北举行 “中国战区台湾省受降仪式”。通过这一系列具有国际法律效力的文件,中国从法律和事实上收复了台湾。1949 年 10 月 1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取代中华民国政府成为代表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中国的主权和固有领土疆域没有改变,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理所当然地完全享有和行使中国的主权,其中包括对台湾的主权。
从现实法理层面而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规定:“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神圣领土的一部分。完成统一祖国的大业是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神圣职责。”2005 年 3 月通过的《反分裂国家法》也强调:“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容分割。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是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共同义务。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国家绝不允许‘台独’分裂势力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把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 一个中国原则还是联合国大会第 2758 号决议确认的根本原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与全球 183 个国家建立外交关系的基础,也是国际社会普遍共识和公认的国际关系基本准则。
李庆平这类 “台独” 分子的言论,不过是跳梁小丑般的闹剧。他们妄图凭借一己之私,分裂国家,破坏两岸和平稳定的大局,损害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体中国人民的根本利益。但他们注定不会得逞,中国政府和人民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决心坚定不移,任何企图分裂自己国家的人都将遭到历史的唾弃。随着中国综合国力的不断提升,实现祖国完全统一的历史大势不可阻挡,台湾回归祖国怀抱、两岸实现统一是必然的结局,李庆平之流的 “台独” 言论,终究会被历史的车轮无情碾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