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
不少家长注重早教
不过下面这位家长的“早教”
简直是拿生命当儿戏
近日,一名男子,竟然做出了教 10 岁儿子开大货车的危险举动,更让人匪夷所思的是,他还将这一过程拍摄成视频发布到朋友圈进行炫耀。这一行为不仅严重违反了法律法规,更将孩子和道路上其他行人、车辆的生命安全置于了极度危险的境地。
经查,,张某某(持有 “A2” 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一辆轻型货车行驶至永靖县环湖路三塬镇下塬村路段时,在明知其 10 岁的儿子属于未成年人且没有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却将货车交给儿子驾驶了 50 米左右,并且在此期间还拍摄视频发布到自己的朋友圈,之后才继续由自己驾驶车辆。面对警方的询问,张某某对自己实施的有证交无证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从法律层面来看,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未成年人不得驾驶机动车,只有年满 18 周岁且通过相应考试获得驾照的人才能合法驾车。张某某的行为明显触犯了法律红线,这种无视法律的行为,不仅让自己面临罚款等处罚,更为严重的是,他给孩子树立了极其错误的榜样,可能误导孩子对法律规则的认知。
站在安全角度分析,这一行为的危险性不言而喻。10 岁的孩子无论是身体发育还是心智成熟度,都远未达到能够驾驶机动车的标准。孩子坐在驾驶座上,身高不够,可能需要踩着座椅才能勉强够到方向盘,对于油门、刹车的操作更是只能依靠 “盲踩”。在道路上行驶,随时可能遇到各种突发状况,以孩子的反应能力和应变经验,根本无法及时、正确地做出应对。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后果不堪设想,不仅孩子自身的生命安全将遭受严重威胁,还可能对其他道路使用者造成不可挽回的伤害。
在家庭教育方面,家长本应是孩子成长道路上的引路人,以身作则向孩子传递正确的价值观和行为准则。然而,张某某的这种行为却完全背道而驰。他的炫耀之举,反映出其自身安全意识的极度匮乏和对家庭教育责任的漠视。孩子在这样的环境下成长,很容易形成错误的价值判断,认为这种危险、违法的行为是值得推崇的,这对孩子的健康成长无疑是一种巨大的阻碍。
大家们应该增强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
切实承担起对孩子的监护责任,
以正确的言行引导孩子树立正确的交通安全观念和法律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