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后续】
现今熊孩子众多,一因熊孩子将鞭炮扔入下水道致坍塌,损多辆豪车;再则,有熊孩子将鞭炮塞入路边车,致车燃烧报废,车主诉诸法律,熊孩子需赔巨款。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去年底湖南张家界陈先生将东风日产奇骏停在多车路边去办事。返回时车已起火,虽用灭火器扑灭,但车辆已无法驾驶。
陈先生不解,路边无可燃物,车为何起火?他迅速报警,警察调取监控。监控显示,他离开后,一名约9岁男孩在车旁徘徊,将类似鞭炮物品塞入防撞梁后离开,3分钟后车起火。
警察协助下,陈先生找到男孩父亲,展示事件全程。其父认为视频模糊,无法确认孩子扔鞭炮致车起火,故双方未就赔偿达成一致。
陈先生无奈诉诸法律,将男孩及其父告上法庭。一审法院依据证据,判监护人全责,责令男孩父亲李先生赔偿陈先生损失8.4万余元,含维修与鉴定等费用。
男孩父亲李先生对判决震惊且难以接受,提起上诉。他认为陈先生乱停车应负主责,而孩子仅9岁。张家界中院二审驳回上诉,认为陈先生停车虽违规,但未直接威胁安全,维持原判。
网友称他们不值得怜悯,认为可怜之人必有因。两法院判决彰显法律尊严,不因年幼纵容。监护人须担责,成年后或负刑责,判决公正。
【有的网友说】
支持法院判决,此乃家长溺爱之必然结果,毫不意外。
铁律:家庭教育若缺失,则需社会教育来弥补。
车主将车违停路上,应由交警处罚,他人仅能报警,无权擅动车辆。孩子闯祸,监护人担责无可厚非,法院判决恰当。
年龄小绝非肆意妄为的借口,行为准则不应因年龄而有所减免,每个人都应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未成年人损坏财物只需赔偿;若为成年人且故意为之,数额巨大则可入刑。孩子身份本应受照顾,却借此逃避责任,实属不当。
【有的网友说】
为那些在一审二审中作出正确判决的法官点赞,他们的公正裁决传递了社会所需的正能量。
教养缺失,父责所在,育儿不教犹育畜。子女品行源自家庭与家长,无关年龄。认同法院裁决。
应要求孩子父亲承担全额赔偿,并处以30天拘留。此为父教不严之责,孩子行为反映父亲品质,上行下效,根源在于家长。
"教育缺失,父责所在。家长推诿熊孩子之过,实则溺爱纵容。支持法院裁决,促家长反省溺爱之弊。"
【方寸之言】
至今,有人仍认为孩子出格行为无需担责,这是错误的。首先,监护人即父母应负责教育。其次,孩子违法须担责,这有助于其成长。一味包庇只会让孩子误入歧途。
可惜了人家的日产奇骏
父母不看管好孩子,东风日产奇骏司机获赔了[点赞]
东风日产奇骏这个车怎么这么离谱的啊,相当可怕啊
听说这个车是叫做日产奇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