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看了新闻,新华社受权发布了,《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推出了国家202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80周年的时候,完成决定提出的改革任务。
国家在《决定》44条中,确定要逐步提高城乡居民的基础养老金,加快发展多层次多支柱的养老保险体系,扩大年金制度覆盖范围,推行个人养老金制度。
这就为今后5年国家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发展指明了明确的方向。确定要逐步提高城乡居民的基础养老金。也就是说,网上一些人要求实现城乡职工居民无差别的养老金,是不现实的。但国家对于城乡居民的基础养老金会建立健全正常调整机制是肯定的,网上一些人要求提高农民的基础养老金是完全合理合法的,国家以后完全有可能每年调整增加城乡居民的基础养老金,每年增加20元都是有可能的。但国家肯定不会以农民“贡献巨大”作为依据专门为农民提高基础养老金,而是城乡居民的基础养老金共同提高。
当然,网上一些人要求把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合并;要求“缴公粮就是缴社保”,希望让交过公粮的农民,把缴公粮年限和城镇职工的“连续工龄”一样“视同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与城镇退休职工一样,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就完全没有任何可能性了。
而且《决定》,也已经明确,要加快发展多层次多支柱的养老保险体系 ,扩大年金覆盖范围,推行个人养老金制度。
那么网上一些人认为国家的职业年金,企业年金制度,是以权谋私拿国家的钱为个人缴费,要求废除了年金制度。也就是完全不符合国家建立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的要求,与国家要建立的社会保险体系的发展方向完全是背道而驰的。当然也只能是一些人自己的错误认识,是不可能实现的了。
国家社保法非常明确,国家养老保险制度分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养老金是缴费15年以上的回报,不是国家平均分配的福利待遇。实行的原则是“多缴多得,长缴多得”,这次国家的《决定》,进一步明确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是完全不可能合并的,不可能按照一样的标准缴费一样的标准领取基本养老金。
包括农民在内的城乡居民,想多得养老金,唯一正确合法的途径,还是要靠自己多缴费,多得个人养老金。在这个基础上,国家肯定会根据国家经济发展情况,根据国家财政的承受能力,尽力提高城乡居民的基础养老金。城镇退休职工养老金和城乡居民养老金不管是从缴费金额,年限,基础养老金的计算,发放完全不同的两套制度体系,分别建账,专款专用,实行独立的会计核算,是不可能合并的 。
网上一些公知,总喜欢拿城乡居民的100多元基础养老金和退休职工的基本养老金去比较差距太大,来忽悠农民,想把退休职工的养老金减下来给农民发养老金,这样的想法是错误的,也是完全不可能实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