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芳花135万买了套房子,装修完就出去旅游了,可是回来后竟然进不去家门,让我们看一下到底发生了什么!
案例回顾
(真实事件改编,文中皆为化名)
黄芳看中了一套房子,虽然比较旧,但价格还可以,唯一的问题,就是回迁房,正常来说这房子还没办房照,没办法交易。
但黄芳发现这小区内很多的回迁房都卖了,黄芳也着急住,就买了。
黄芳和房东石磊签订购房协议,双方约定价格是150万,黄芳先支付135万,剩余的15万尾款等房子能过户的时候再给,黄芳付完135万后石磊就把房子交付给黄芳了。
黄芳拿到钥匙后,就开始装修,一共花了12万。
差不多半年,房子装修完了,黄芳觉得刚装修完就住不太安全,就打算出去旅游一段时间。
而这时房主石磊打来了电话:“黄芳,这房子现在涨价了,据我了解涨了40万,你再补给我30万吧”
黄芳觉得石磊不可理喻就说:“石先生,咱们合同当时已经约定价格了,而且我都装修住进去了,我只能按合同给你钱,多一分不能给的”
石磊:“那你把剩余的15万先给我,你也知道这房子一时半会过不了户,现在房产证还没下来,你先给我”
但黄芳不同意,黄芳觉得这15万也是为了保证这房子等能办过户的时候黄磊不会赖账。
于是黄芳就买票出去旅游了。过了两个月,黄芳回来准备看看房子里的味道干不干净的时候,却打不开房门。
黄芳试了各种办法都打不开,无奈只能找开锁师傅开锁,可是当打开的时候,竟发现房子内有生活痕迹。
黄芳觉得不太对,就拨打了报警电话,而警察一查这房子还在原房主石磊名下,就把石磊叫了过来,
石磊承认锁是他换的,但说房子是他的,还拿出了房产证照片,警察也处理不了。
黄芳:“这房子是我的,你凭什么私自换锁,我看里面好像还有人住”
石磊:“这房子我又卖给别人了,我把钱退给你,再给你10万的违约金”
黄芳:“那能行么?这房子我都装修了,我不同意,我要求按原合同履行”
石磊:“房子已经卖给别人了,之前的合同不算数了”说完,黄磊就走了。
原来石磊的房子房产证下来了,石磊看房子涨价,黄芳还不愿意给他补差价就把房子以190万的价格卖给杨军了。
把房产证和动迁协议都交给杨军了,现在房子也在杨军手里。
黄芳无奈只能将石磊和杨军告上法庭,要求石磊继续履行购房协议,与杨军一起将房子交付给他。
那法院会支持他么?我们一起看一下!
法律分析
黄芳认为,这房子已经卖给她了,房子也已经装修了,应当归她所有。
石磊认为,这房子他已经卖了,同意将黄芳的购房款还给她,并额外支付她10万的违约金。
买房人杨军认为,这房子他一次性支付了190万的购房款,而且房产证和动迁协议也在他这,现在这房子他也入住了,所以房子是他的。
那法院会如何认定呢!
石磊与黄芳之间签订的购房协议是有效的,石磊应当按照约定将房子交付给黄芳,但现在石磊又将房子卖给他人,构成违约应当向黄芳支付违约金。
所以现在黄芳享有房屋的所有权,关于杨军的购房款可另案向石磊主张权利。
最后法院判决,石磊向黄芳支付6600元的违约金,杨军于本判决生效后15天内交付房屋。
判后,杨军又起诉石磊返还购房款190万元,法院判决杨军胜诉,但石磊拿着钱跑了,案件还在执行中。
个人观点
大家买回迁房时,一定要注意。对于本案,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