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泡剩水”价值3000?

薄素 2024-06-13 21:58:25

这是几年前发生在杭州的一则消息。

搬过砖的兄弟都知道,工地上干活,内急了随处都能小解。男主就在工地干活时,尿急难耐,随处找了一个墙角解决。结果被路过的一位女士看到,该女士认为此行为极其不雅,是有意侮辱自己。于是果断报警,并要求男主赔偿精神损失!

随处小便虽说是不文明行为,但在工地这类地方,避开人们视野及时解决,一般人也不会说什么。谁会大老远跑到工地外的厕所。

面对警察,女士详细描述了当时男主的行为及现场画面,深感自己被羞辱,倍感气愤!并且还提出三个赔偿条件,及买一套新衣服、在工地放鞭炮意为驱邪、再赔偿3000作为“洗眼费”。

男主也解释工地条件有限,内急所迫,并无恶意,而且也当面道歉。怎奈女士是个大嘴巴,一番讨论协调,最终放弃买衣服、放鞭炮的要求。男主赔偿3000精神损失费,此事终了!

很多人认为女士做法过激,男主被看光,反倒要赔偿观众,一点也不合理。真诚道歉不行,又担心自己面子过不去,怕名声毁了,女士又不依不饶。这样的结果实在令人咋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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