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万千人之中,相识是缘分,不能相爱,携手同行,说明缘分不够,好聚好散,不纠缠,祝彼此将来,各自安好;
本身是男女分手后,应该有的心态,毕竟,双方曾经相爱过一场,没有必要因为分手,而成为仇人。
然而,总有一些人,内心恶毒,因为得不到,不甘心失去,宁愿将其毁掉。
7月19日,贵州麻江,多名遇害女子的家属,在社交账号上,讲述22岁亲人不幸离世的消息,至于原因,则是被恋爱不到半年的男友,因为提出了分手,对方不甘心,就追到老家将亲人杀害。
男女恋爱,是一个能否确定结婚的交往过程,双方了解清楚,对方的三观、性格、人品,如果感到满意,就结婚,不满意,就分手;
毕竟,感情不能勉强,婚姻更不能将就。
事件的来龙去脉,根据遇害人家属讲述,22岁女子与男友宋某波,于2024年过年前,自由恋爱了一个月,过年的时候,男友宋某波,就让媒人前来做媒,想定下婚事;
因为恋爱时间太短,家人就推脱,想双方再交往一段时间,看看是否合适;
恋爱一个月,就想订婚,恐怕任何一个女孩子,都不会同意,何况,又这么年轻,自然不着急结婚。
过完年后,双方从贵州,前往外省打工,没过多久,22岁女子与男友吵架,男友宋某波,在夜市摊上,出手殴打;
女子的母亲得知后,觉得女儿的男友,不靠谱,性格暴躁、担心女儿出事,就将女儿接回老家。
期间,男友宋某波又带媒人来说媒,打算将婚事确定下来,6月份之前,男友又殴打了两次。
女儿总是被男友殴打,家属自然不接受订婚。
最终,到了6月份,22岁女子主动提出了分手。
试问女生,和男生谈恋爱期间,男友性格暴躁,脾气大,还有家暴倾向,还会继续交往吗?
家属还透露,双方曾经吵架,报了警,男友一直认为是女方的错,蜀黍到了后,知晓事情的经过后,也一致认为,男方在感情上存在过错;
恋爱半年,女方提出了分手。
女方提出分手后,两人又吵了一架,男方也直接翻脸,表示不会再求着女方和好, 很果断的向女友索赔1万元,作为分手费;
对话中,男友对于分手,也没有一点挽留和认错的意思。
可能是因爱生恨的缘故,觉得自己在这一段感情中,付出了太多,所以,放下狠话:
“我现在不稀罕你的爱,转1万元过来各走各的,要不然没玩”
就听这个说话的语气,都能感觉的到,她的男友,不是好惹的人。
恋爱半年,在生活上,可能男方在经济上,付出的比较多,女方见对方索要1万作为分手费,也没有去争辩,而是直接转账;
当然,还出于对方有暴力倾向这一方面考虑,毕竟,被打了这么多次,对方是什么样的人,还是很清楚的。
女方当即转了1万分手费,并且,告知对方删除联系方式;
男友在拿到分手费后,也没有做过多纠缠和吐槽;
双方分手后,家人担心对方报复;
7月10日,家人要求女子回家躲避,担心对方报复;
7月11日,女子回到了家中,家人都觉得,女子在家,应该不会出事;
7月15日,家属得到消息,男友宋某波也来到了贵州麻江;
7月16日,男友托人将女子约出去,女子拒绝出门,怎料,对方竟然跑到家门口蹲点。
7月17日凌晨4点,女子的爸爸,出门做事情,躲在女子家门口的男友,上前去开门,发现打不开,就绕女子家门一圈,寻找进入女子家中的方法;
经过6分钟的查探,男友当着监控,将手伸进窗户,绕到门后将门打开。
凌晨四点多,夜深人静,在睡梦中的女孩,并没有发现,3分钟后,男友宋某波从家门口走了出来;
据亲属透露,男友宋某波,下手很歹毒,没有给她留一丝活下来的机会!!!
做完事情后,对方也没有潜逃,而是直接去了派出所自首。
对于下毒手的宋某波,遇害者家属认为,即便对方自首,也应该严惩,而不是因为对方自首,就可以减轻处罚。
看到这里,一位网友表示,凶手宋某波在未婚的情况下,殴打女友、恐吓女友、以及尾随追到女方老家行凶,情节太过恶劣,希望判处死刑,避免出狱后,又祸害下一个人。
感情出现纠纷,而且是不间断的,说明两个人根本就不合适,就更没有必要继续坚持下去,彼此心里都清楚,强扭的瓜不甜。
既然爱,就不要去伤害,分手,心态还是要摆正,毕竟,曾经拥有过,还是一份难得的回忆。
那么,你对此事,有何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