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市法院执行工作动态
第二十六期(9月23日-9月30日)
2024年,兴义市法院持续强化查人找物力度,突出执行工作的强制性,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认真履行执行职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努力朝着“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迈进。
9月23日至9月30日,限制高消费184人次,纳入失信293人次,拘留4人次,查封房产35套,查封车辆113辆,执结482件。
一、查人找物
图 01
执行干警到兴义市双生村调查被执行人龚某某下落行踪
卢某某与龚某某物权保护纠纷一案,9月25日,执行干警到兴义市双生村调查被执行人龚某某下落行踪。
图 02
执行干警到晴隆县莲城街道抗战路调查被执行人龚某某,韩某名下财产情况
黔西南州某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与兴义市某酒店有限公司、龚某某、韩某等9被执行人追偿权纠纷一案,9月26日,执行干警到晴隆县莲城街道抗战路调查被执行人龚某某,韩某名下财产情况。
图 03
执行干警到马别社区调查被执行人陈某名下财产情况
胡某某、陈某、王某罚金一案,9月27日,执行干警到马别社区调查被执行人陈某名下财产情况。
二、强制执行
图 04
执行干警将被执行人李某某移送兴义市拘留所
蒋某与袁某某、罗某某、李某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9月23日,执行干警将被执行人李某某带回法院后,对其释法析理并劝导其积极履行,后因被执行人李某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兴义市法院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十五日措施。
图 05
执行干警向被执行人刘某某宣读拘留决定
黄某某与刘某某、耿某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9月24日,执行干警传唤被执行人刘某某到庭后,因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兴义法院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15日措施。
三、执行成果
图 06
义务履行人马某某当场履行132000元
钱某某与马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9月23日,郑屯法庭联系双方当事人到庭开展执前和解,执行员耐心对当事人释法析理,引导义务履行人积极主动履行义务,最后,义务履行人马某某当场履行132000元,双方就剩余未履行部分达成执前和解。
图 07
被执行公司履行完毕全部案款301002.74元
贵州某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与兴义市某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9月26日,被执行人兴义市某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某经法院传唤到庭后,执行法官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将要承担的法律后果,最后,被执行公司履行完毕全部案款301002.74元,至此,该案执行完毕。
图 08
执行局局长陈应明接待信访当事人刘某某
9月27日,执行局局长陈应明接待信访当事人刘某某,并就其提出的问题、疑惑,一一进行回应解答。
图 09
执行干警当场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被执行人王某某当场履行完毕案款15498元
徐某某与王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9月29日,执行干警到捧乍镇坪洼村开展实地调查,在联系到双方当事人后,执行干警当场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最后,被执行人王某某当场履行完毕案款15498元,该案执行完毕。
来源:兴义市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