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冰之判:湖南学生反击15人霸凌,捅伤3人,法院认定正当防卫

微醺的鸟儿 2024-05-31 15:04:39
校园欺凌案,重磅判决,网络曝光。

湖南省某中学,初二学生江某某不甘被15名同学欺凌,奋起反抗,持刀捅伤3名霸凌者的案件,尘埃落定,江某某被认定为正当防卫,无罪。小编觉得,仅仅认定无罪还不够,应该认定为不向校园黑恶势力低头的英雄。

聚焦事件发生的地点:学校厕所。

事件起因:

一次春游,江某某和同班女同学聊天,被同级邻班胡某某吃醋,胡认为江招惹他的女朋友。遂要求江买烟,并且赔礼道歉。

事件发展:

江某给胡某买了一盒烟,胡嫌弃买的烟太差,遂不要,产生殴打江的意图。

事件高潮:

随后课间时间,胡某某共4次纠集孙某某,张某某,陈某某,吴某某等15人,把江某某4次强行带到厕所殴打。第四次时被逼着去厕所时,江某某事先准备一把4.5厘米的折叠刀藏到右袖子里。

一进厕所,陈某甲扼住江的脖颈部,把他摔倒在地,骑到他身上殴打。孙、胡、张等一拥而上,进行踢打。因收到群殴,江某某掏出折叠刀乱挥动,捅伤陈某甲腰背部位,划伤吴某大腿。殴打持续一分钟,众人散开。

江某某从地上爬起来,蹲坐。陈某乙又对其掌掴,江某某转身用折叠刀捅到其腹部。张某某等人对其再次殴打后离开。后被捅伤三人送学校医务室。后经过鉴定,陈某甲,陈某乙为重伤二级,吴某为轻微伤。

事件处理:

江某某反击霸凌案件,被提起公诉,一审二审法院判决江某某无罪,是正当防卫。此案例判决大快人心,网络曝光后赢得一片掌声和点赞,对校园欺凌案件具有风向标的作用。

事件思考:

1对15,江某某敢于斗争,不畏校园黑恶势力,太难能可贵了。大家想想,假如江某某不敢反击,忍气吞声,那等待他的就是没完没了的欺凌和屈辱。河北那个被三同学掘坑埋尸的案件就是活生生的例子。

江某某被认定正当防卫行为,相当难能可贵,说这次判决是破冰行动,一年也不夸张,不过份。在小编看来,这样的孩子,就应该认定为少年英雄。大家觉得该不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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