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过度采集”,严格保护个人敏感信息……这是2021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宗旨,为我们安全、保护隐私、保障权益上了一把“法律锁”。《个人信息保护法》将生物识别、宗教信仰、特定身份、医疗健康、金融账户、行踪轨迹等信息列为敏感个人信息。其中,生物识别包括指纹、人脸识别。
深某个花园最近把进出小区门禁改为人脸识别,且强行要求只能人脸识别,而不能采用门禁卡形式。作为小区的物业有这个采集个人信息的权利吗?如何防止采集的个人生物识别被泄密?被挪作他用?
《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信息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其他方式记录的与已识别或者可识别的自然人有关的各种信息,不包括匿名化处理后的信息。例如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健康信息、行踪信息等都属于个人信息。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公民侵犯个人隐私属于民事侵权,当事人可以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如果是社会组织或其他法人侵犯公民的隐私权,我国法律也规定了相应的保护机制。《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四条规定: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深圳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更应该在法治中国建设上作为全国表率。这种必须人脸识别的门禁强规也会引起港澳同胞、外籍人士的不满,不符合深圳国际化大都市发展。
神操,物业本来是服务业主的,变成了管理业主。感觉成了行政单位管理老百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