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支乐队都会有几首自己的保留曲目或者说“绝活”,那么他们的硬核能力,究竟来自于乐谱本身,还是来自于对乐谱的精深理解和娴熟驾驭呢?

浅谈「音乐」
想必大家从小都听过无数遍国歌,我自己也曾演奏过国歌,还有幸现场聆听过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乐团演奏国歌。
然而,每次在新闻联播中听到外方演奏我国国歌,却总有一种说不出的陌生感,因为找不到国歌中那种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魂魄与血性。乐谱还是那个乐谱,为什么感觉却大不同呢?
再举一例,我曾现场聆听过一位唐氏患者指挥拉德斯基进行曲,当我陶醉在音乐之中时,突然发现每一位乐手随着音乐的进行,会不时翻动乐谱,而这位唐氏患者只顾倾情指挥,却从不翻动乐谱,这时我才意识到原来他压根就看不懂乐谱。

每一场演出,都是一场考试,考试能带书上场吗?当然不行。我也深信,每一位乐手在演出之前早已对乐谱烂熟于心。那么他们为何在正式演出时还不忘带上一本乐谱呢?
原来他们的乐谱里详细记录了乐队指挥对乐曲的个性化处理,比如,哪里连哪里断,哪里强哪里弱、哪里快哪里慢等等,这些都是指挥对乐曲的“再创作”。


「乐谱」与「法典」
乐谱是音乐人的根本遵循,法典亦是我们法律人的根本遵循。“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是法律人耳熟能详的一句话。
所有人面对的是同一部法典,法律乃天下之公器也,绝不是某一个人的私有财产,因此,法律人水平的高低,与法典本身无关,而与我们对于法典的理解有关。
虽然法律人面对的是同一部法典,但理解有深有浅,将法律与个案事实相结合的“再创作”也就产生了不同效果。为了准确把握法律的精义,法学的一个重要分支就是法教义学,其以现行有效的法律为基础,对法律文本进行精准描述和体系化解释,已经成为每一位法律人的基本功和必修课。


「法条」如「乐谱」
本人研习法律三十余载,几乎天天与法典打交道。为学之道,在于重复。研读法律文本,也需要翻来覆去,三复四温,不厌其烦。但每次研读绝非简单的重复,而是总有新意萌生,因为我们每次研读法典时所面临的问题是不同的,心境也是不同的,理解自然会有所不同。
随着人生阅历的不断丰富,认识水平的不断提高,对法律文本的解读也将不断深入,永无止境。法律的精义,就是在这种持续不断的解读之下,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掘。
笔者多年养成的一个工作习惯,就是每办一个案件,都要重读刑法典,每次阅读都能感悟新知,可谓常读常新。这让我阅读法典的兴致有增无减,越读越有嚼头,甚至到了痴迷的地步。读书有当“十来番学之”的耐心,读法典亦是如此,不禁想化用孔老夫子的一句话,“法条如乐谱,学而时习之”。

写到这里,请允许我给自己打个广子,我们是专业的一站式刑事法律服务平台,可以推荐全国范围优秀刑事律师。如果你正遇到刑案需要靠谱律师,可以留下【地区+案情】或关注私信我,给你推荐身边有责任心、专业能力强的专业刑事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