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教、体)局,开发区城乡管理局,市生态科技新城教育管理中心,市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社会事业局,市直各学校:
根据省师干训中心《关于评选2023年度全省中小学教师和校长培训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苏师干训〔2024〕5号)精神,参照2023年度扬州市各区、县和市直学校教师培养培训综合考评结果,经研究,拟推荐广陵区教师发展中心等3单位为2023年度全省中小学教师和校长培养培训工作先进单位,扬州市梅岭教育集团竹西中学刘敏等4位同志为2023年度全省中小学教师和校长培养培训工作先进个人。
公示时间为2024年3月6—13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具实名通过来信、来电等形式向扬州市教育局相关处室反映。
联系电话:市教育局组宣处(党廉办)87361121、市教师发展学院87361687。
扬州市教育局
2024年3月6日
信息来源:扬州教育局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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