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一直是海事管理机构工作的重中之重,鄂州处按照船舶危管防污增智增效年相关工作要求,持续深化船舶污染防治监管,提升危防监管智能化水平,近期连续查处三起靠港船舶虚假交付的违法行为,有力推进美丽长江提档升级。
宣传教育,讲好大道理,明确明晰责任义务。鄂州处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结合日常巡航及监督检查工作,依托船员流动课堂平台,将《长江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向船方进行宣贯,强调长江大保护的时代意义。围绕法律法规具体条文,以案释法,讲清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涉污作业的必要性,要求按规定进行管路铅封或盲断,禁止将污染物直排长江。此外,要积极检查船舶污水排放管路铅封及盲断情况,一旦发现异常应及时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务必按时如实交付船舶垃圾和污水,杜绝虚假交付等违法行为。通过普法宣传教育,将污染防治的利害关系告知船方,明确明晰了相关主体的责任义务。
智慧赋能,用好工具箱,抓严抓细工作举措。鄂州处深化“网格化”管理,持续打造“网格监控+智能监管”的监管模式,依托智慧赋能、科技赋能,有力推进各项危防工作的开展。一方面,执法人员通过智慧海事、智管平台等智能化监管信息系统对辖区船舶污染物交付接收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加强系统数据与船E行数据的比对分析,根据船舶污染物大数据分析结果,及时查处虚假交付、录入信息不及时不准确等问题。另一方面,在登轮检查中,使用显色示踪法等方式,对检查船舶进行冲厕试验,并深入机舱对污水排放管的铅封状态、排污管的盲断情况进行详细检查,确保船舶偷排、直排等违法行为无处遁形;将《船舶垃圾记录簿》《油类记录簿》记载情况与船E行交付记录、码头污染物储存柜储存量进行仔细比对,检查船舶是否有瞒报、虚假交付、漏记等违法行为,一旦发现存在违法现象,严格按照规定立案查处。
协同融通,打好组合拳,有质有效提升监管。鄂州处根据《黄石海事局关于印发协同融通2024年工作举措》有关要求,加强与地方交通港航部门的协调联动,持续开展港口码头防污染联合检查,仔细检查码头靠泊船舶的污染物交付情况,查看岸上防污染设施配置情况,核对船舶水污染物接收转运工作台账。督促码头切实履行好管理责任和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有关规范要求配备污染物接收转运设施设备,监督靠泊作业船舶及时上岸扫码交付污染物并如实记载。通过加强与交通主管部门的沟通联系,定期开展联合检查工作,推动形成政府统一领导下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的船舶污染防治管理格局,合力保障水上交通安全与防污染形势持续稳定,助力防污染监管提质增效。
生态与发展齐飞,文明环境共一色。鄂州处将继续抓准船舶污染防治的关键对象,一以贯之严厉打击船舶污染物虚假交付等违法行为,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统筹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的各项工作,切实在打造“船-港-城”一体化船舶污染防治格局、实现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双丰收”中贡献鄂州海事智慧与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