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头未是风波恶,别有人间行路难。
据南国早报11月4日视频消息,黑龙江伊春,一名6岁的小女孩在横穿马路时被警车撞飞10多米,导致脑内出血、多处骨折和内脏受伤,如今被送到重症监护室已有5天,而女孩父亲质疑警车存在超速行为是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
根据女孩父亲王先生表示:当时孩子刚刚从接送回家的面包车上下来,在过马路回家的时候被一辆快速驶来的警车撞飞十多米远,那条路限速40码,连点刹车的痕迹都没有?
而从曝光的视频看,一个小女孩从路边的面包车边跑出来,稍微看了下马路,就一路连走带跑地横穿马路,而过马路时,根本没注意到后方一辆快速行来的警车,导致这小女孩直接被警车撞飞十多米,跟王先生说的差不多。
只是让人很是揪心,一个女孩被撞飞了十多米,而小女孩也因为这一撞,如今已经在重症监护室5天了!
从王先生晒出的女儿的病例单,看得出来真的很是严重,这让王先生很伤心也很是自责。
肇事司机确认为翠峦区公安局的正式民警,称当时正在执行公务。王先生还表示:当时车上的民警称自己正在执行公务,但是对方也没有穿带有警号的警服,警灯也没打开,而且车里也就他一人。
保险公司已垫付1万8千元的医疗费用。
截至目前,当地交警部门暂未对该事故做出认定。
事情发酵后,有记者通过伊春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开电话,分别联系伊春市公安局政治部、指挥中心、信访处、警务督查以及机关党委,电话均无人接听。伊春市交警支队工作人员称,核实后向记者回复,截至发稿未获回应。
事情已经发生5天了,可是为何交警一直未对这个事故,做出认定的,这是什么原因?
不知道事情曝光后,还要多久才能对这个事故做出认定。不敢想象如果肇事司机是普通人,会不会也要这么久才能出认定,而且当地的相关部门的电话竟然都无人接听????
11月4日,有网民发消息称,3日下午,在广东东莞长青南路,一名身穿制服的男子从私家车下来后,手持棍棒殴打交警,后被交警喷胡椒水控制。
4日中午, 当地很快发布了通告,11月3日16时54分许,李某(男,55岁)身着疑似辅警制服,驾驶一台白色小汽车在长安镇一路口处闯红灯,正在执勤的交警巡逻铁骑将其拦停后,李某从车上拿出黑色短棍欲殴打铁骑队员,铁骑队员果断采取措施,使用胡椒喷雾将其控制,与后续支援警力一并将其带回处理。
经查,李某非警务辅助人员,当日所着制服为仿制,系其自行在网上购买。目前,公安机关已对李某立案侦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也就是说李某并非辅警,只是普通人员,就是买了一件仿制的辅警制服,这个李某真的很大胆,竟然想冒充公职人员,
只能说很神奇,李某只是穿了一个仿制衣服,就觉得自己有了神奇的力量,敢如此嚣张,连正式交警都敢打。
结果只能说胆大包天,不过他也要为自己行为负责,毕竟他一个普通人,敢做出这种事,所以很快被抓,立了。
普通人被撞,住ICU,事发5天,都没能做出责任认定,而普通人打了交警,很快就能立案侦查。
法理法理,有法,亦要有理。合理的惩罚,才是真正的公正。
法治,不能沦为冰冷冷的工具,更不能在有些时候只说合法,忽略掉合理;在另外一些时候,又只说合理,忽略掉合法。法律面前,亦要听得见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