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学到一个新词——野广告!
据南国早报11月5日消息,11月5日,贵州威宁县一位服装店主在社交平台发布信息称,自己在店内贴“清仓、转让”的广告,却被城管执法人员要求撤掉。
这个店主对于城管的这种做法显得尤为不理解,凭什么自己贴在店内的广告也要管?又不是贴在门外。
况且对于商家来说,店铺转让或门面到期时,张贴告示是一种常见的做法,这是为了及时告知潜在的租客或买家,也是为了减少自身的损失。
而且该店老板表示,是贴在店内的,距店门口还有80厘米,没贴在大街上,城管无权管店内。
在店内张贴这样的纸张,本是一种合理的商业行为,如果连在自己的店铺内都不能张贴这样的告示,那么商家又该如何传达自己的信息呢?
事情曝光后有记者采访当地,威宁县彝族回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局一名工作人员称,“知道了”,随即挂断了电话。
对于商家影响这么大的事情,而他只是一句“知道了”,根本不给多说话的机会,这样怎么帮解决问题?
后续解决了,怎么解决的呢?店主表示,就是把广告撤掉了。
11月6日,毕节市威宁县环卫中心工作人员称,有检查,而且这都是属于野广告,不能贴出来,贴在玻璃里面都不行。
野广告?真是涨知识了,只是一个店铺转让的店铺, 就属于野广告,那什么样的是不野的广告,而且人家还是贴在自己店内,还没有贴在墙玻璃上。
积水成渊,非一日之寒。影响这个城市市容的人,不是这些转让信息,而是哪些没事找事的人。
近日,一名来黑龙江漠河旅游的南方网友,在一家小吃店消费时无意间看到让他震惊的场面。
网友所在的小吃店,因卖凉拌土豆丝被人举报,工商部门打来电话,口头通知罚款5万元!视频中,女店主一脸茫然,坐在椅子上满是无奈。
这个网友在视频中表示“我在现场吃饭,老板娘开免提接的电话,她心情很难过!不明白谁举报的。”
针对网传罚款一事,漠河市市监局在第一时间出面辟谣。工作人员表示,视频中提到的罚款5万元纯属子虚乌有,系游客听错了而已。
实际情况是,有位“职业打假人”向市监局举报,称该小吃店在无证经营凉拌土豆丝。执法人员介入调查后,发现店家确实没有凉菜制品相关资质,遂责令其改正,停止售卖问题产品。目前,涉事视频已被删除。
只能说这个“网友”真是耳聋了,好好的怎么能听到罚款5万呢,市监局怎么会罚款呢?而且还有整有零,人家只是好心责令,店家整改而已,真是会给当地泼脏水呢。
毕竟这5万元,对于这个小吃店,数额还是蛮大的,估计差不多两三个月的利润了。
当然店家想要卖凉菜制品,《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经营项目必须有“冷食类食品制售”一项,否则属于超范围经营,可以责令整改,也可以惩罚。
但是在法律范围内,也请可怜一下底层的百姓,不要动不动就对卖个凉菜就5万元,卖个芹菜,就罚10万。
希望某些人能明白,与怪物战斗的人,应当小心自己不要成为怪物;当你凝视深渊时,深渊也在凝视你。
夜半时分,不觉后背发凉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