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河北监管局网站获悉,河北大名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被罚款200万元多名职工被罚款问题。
文号:“邯金罚决字〔2024〕6号”的行政处罚判决书显示:河北大名农商银行因关联方认定不全面、关联交易管理不到位、信贷管理不到位、贷款“三查”制度执行不到位被罚款200万元。李某某、张某某、霍某某对关联方认定不全面、关联交易管理不到位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张某某、霍某某、胡某某、黄某某对信贷管理不到位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范某某、任某某对贷款“三查”制度执行不到位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邯郸监管分局分别对李某某、张某某、霍某某警告并罚款10万元,对胡某某、范某某、黄某某、任某某警告并罚款5万元。详细内容如下:
公司名称:河北大名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秦某某,公司地址:邯郸市,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从事银行卡(借记卡)业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信息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河北监管局,爱企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