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有网友在社交媒体上爆料,自己驾驶劳斯莱斯在杭州萧山某酒店地下车库被人持刀、携爆炸物抢劫,因为自己是当兵的,所以成功将对方反杀,引发关注和网友热议,目前警方也发出了情况通报。
在这条网传视频中,他自己在杭州萧山某酒店地下车库被人持刀、携爆炸物抢劫,现场画面十分惊险。
对方持危险爆炸品抢劫,博主表示:自己曾当兵5年,和对方一番搏斗后,自己只是皮外伤,警方几分钟就赶到了现场,对方被送去抢救了,自卫成功。
视频下方,不少网友纷纷调侃:还是穷人好,起码不用担心人家谋财害命!看了这个博主发了视频了,人家当了兵有点底子才能反抗,不然真的普普通通的老百姓那能反抗拿下……
杭州市公安局萧山区分局发布警情通报,案件发生在9月24日18时许,36岁的男子周某某在地下车库实施抢劫,致受害人轻微受伤和其车辆受损。在受害人协助下,周某某被警方当场控制,目前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论区中,不少网友纷纷强调:现在身上都没现金还有什么可抢的?最多抢只菊花三折屏手机,连苹果16都懒得抢!
现在这个社会有这么不安全吗?拦路抢劫持刀绑炸药?这下严重了,杀人未遂,还有爆炸物。严判,一定要严判。
那么,该怎么看这件事情呢?
1、财不外露,老祖宗的智慧太有用了!现在治安形势比较复杂,大家都要低调一些,毕竟在财产面前,个人生命才是最重要的!
2、嫌疑人周某某拿着爆炸物来实施抢劫行为,已经触犯国家法律,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制裁!
首先,根据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从而构成的犯罪。
执法实践中,司法机关判断凶手构成的是抢劫罪,还是抢夺的,关键在于看凶手是否使用暴力、胁迫等手段压制被害人反抗。
在这起事件中,嫌疑人周某某显然是有目的的作案,他不仅携带了有凶器,而且携带的有爆炸物,都是为了压制被害人的反抗。
从构成要件的角度来分析,因为抢劫行为本身除了有非法剥夺他人财物之外,也有压制被害人反抗的举动,所以对于嫌疑人周某某将被害人造成轻微伤的,不需要额外评价为故意伤害或者是故意杀人行为,嫌疑人周某某构成抢劫罪无疑!
此时,从量刑的角度来看,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嫌疑人周某某构成抢劫罪的,首先是要被判处3~10年有期徒刑!
同时,因为嫌疑人周某某有携带凶器,尤其是爆炸物抢劫,有可能构成其他犯罪,对他数罪并罚的,或面临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3、有不少网友强调,凶手只是想抢点钱你给他就好了,为什么要打他!防卫过当!致人重伤罪!那么该怎么看这种观点呢?
首先,对于正当防卫制度,大家都知道需要有相应的构成要件,比如说,有防卫意图,防卫对象,以及防卫手段不超过必要限度!
同时,根据《刑法》第20条第3款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它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所以,在这起事件中,因为嫌疑人周某某是携带凶器、爆炸物是抢劫的,足以威胁被害人人身安全的,在这种情况之下,被害人为了维护自身人身财产安全,实施反抗行为,乃至将对方打伤的,应该依法适用特殊正当防卫制度,不用负法律责任。
最后,就像很多网友强调的,现在的网红参差不齐,不少人就是为了流量而没有下限!但是,做人一定要低调!嫌人穷恨人富的太多了,自己没能力还羡慕嫉妒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