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娄底,有网友在社交媒体上爆料,一名8岁小孩将5岁幼童强行抱越护栏,推入水池中,又从家长找对方要说法,对方家长竟然直接说打官司去,我们家有两名律师!引发关注和网友热议!
在这条网传视频中,一名8岁的小孩将5岁的幼童强行搂抱并且跨越护栏,推到旁边的水池,而且还拼命的阻止对方爬上来,现场画面顿时让人十分气愤……
知情者称,孩子反抗被对方多次掰开手臂,使他从将近三米高的位置跌落水池内,后续不允许小孩上岸多次用脚踢,迫使小孩在水里泡了半个小时。
事后,幼童家长找对方要说法,对方家长态度恶劣,扬言家里有两个律师,无惧打官司。
评论区中,不少网友纷纷留言:想起来小时候也被班上的还是邻居一男孩推入池塘的事,得亏我奶奶赶来得及时,用拐杖拉我上了岸。但听说那个人前几年已经去世了!
有不少网友呼吁:一定要打官司,不论结果如何,把判决书发给对方父母单位的每个人,发给对方所住小区的每个人,发给对方学校的每个人,一直关注跟踪坚持20年。
那么,该怎么看这件事情呢?
1、养不教父之过,教不严师之惰!从对方家长反映的情况来看,男孩之所以如此暴戾,或许就是家庭教育的结果,有其父必有其子!他的父母不怕是因为我们有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他的孩子!所以他们怕什么呢?
2、不少网友呼吁:从小就是坏种!长大会是恶魔!追究监护人责任!报警抓监护人!
首先,从网传视频情况来看,8岁男孩最起码的是非、控制、辨别能力都是有的,不管基于什么样的理由,是嬉戏打闹也好,是恶作剧也罢,他将5岁幼童直接扔下水池,就属于法律意义上的故意伤害行为,确实应该追究其法律责任!
同时,司法实践中,从法律层面来分析,对于故意伤害行为,要根据被害者的伤情鉴定来确定他是治安案件还是刑事案件。
需要注意的是,因为8岁男孩属于未成年人,确实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根据我国刑法和治安处罚法的规定,不用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也就是说,由于国家法律保护未成年人!即使8岁男孩违反治安管理的(甚至更严格的,可以认定为他有故意伤害,乃至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不予处罚,但是应当批评教育,并且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同时,在民事责任方面,8岁男孩将5岁幼童丢到水池里面,不管有没有导致幼童直接的物理性伤害,大概率导致对方身心受到创伤,显然也属于民事侵权行为!
根据《民法典》1188条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此时,根据《民法典》第1179条规定,侵害人身的财产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所以,在这起事件中,就像很多网友强调的,8岁男孩的家长存在明显的监管疏忽,逃脱不了法律责任!没料到男孩的家长不仅不主动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反而气势嚣张,还在叫嚣家里面有两名律师,这才引爆了网络舆情!
其实,大家都应该知道,律师虽然是法律专业人士,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而且都秉持着朴素的心理,是为了为当事人维护合法权益的!家里面有没有律师很重要吗?即使有律师也要讲道理?对方家长如此态度,确实令律师群体抹黑了!
最后,小孩不仅要养,更要教,也要管!希望相关家长认真汲取教训,加强对孩子的教育管理,树立好良好的榜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