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享:
司机高速逆行酿大祸,法院竟然判决保险公司免责
河南省南阳市二广高速公路发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造成三死一重伤。据称,肇事者谭某在高速公路上逆行,在南召路段上时,与正常行驶的李某相撞,进而引发重大交通安全事故。下文是笔者与死者家属的对话。
笔者:这件事情的原委是怎样的?
宋某:2022年11月16日晚,我小姑子驾车带着我丈夫和侄子在二广高速公路上正常行驶,在到南召县境内时,突然出现一辆逆行的车,两车相撞。逆行车辆的司机,我丈夫、妹妹当场身亡,我侄子也被撞成重伤。
笔者:交警大队是如何认定这场事故责任的?
宋某:交警出具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逆行车辆司机谭某负责此起事故的全部责任。
笔者:肇事司机的车辆有没有购买保险?
宋某:购买了,是在阳光财险南阳支公司(以下简称阳光财险公司)投保的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保险金额为200万元。
笔者:那对方按照合同进行赔偿了吗?
宋某:没有。阳光财险公司认为肇事司机谭某是酒驾才逆行引发的车祸,他们说司机醉酒符合保险合同中免责条款的内容,所以不进行赔偿。
笔者:您有采取过什么救济措施吗?
宋某:有的,我向法院起诉过,一审认为阳光财险公司应当给予理赔,但阳光财险公司在上诉后,被中级法院裁定发回重审。重申后,一审就改判该公司在商业三者险范围内不承担赔偿责任。我后来又上诉了,二审还是维持原判。但是,我认为法院的判决是歪曲事实,忽视真相,因为阳光财险公司提供的《免责条款说明书》上没有肇事司机谭某的签名,而且该免责条款属于格式条款,字体极小,没有采取特别的文字、字体、符号或者其他明显标志予以提示或者单独展示,条款内容还被水印遮挡,一般情况下投保人都不好辨认,说明阳光财险公司没有尽到提示说明义务。
笔者:你现在有什么诉求?
宋某:交通事故是每一个人都不希望发生的事情,购买保险业是为了给投保人的安全增添一份保障,我希望阳光财险公司能够承担起一个企业的责任与担当。同时,我希望有关部门能够重视此案,查明事实真相,明确责任主体,早日还给死者家属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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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本来就不赔的呀。小编标题却对酒驾只字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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