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赡养费纠纷:残疾儿子独立难支,背后不良干预引争议

小布爱画画 2024-11-27 11:40:21

在河南新乡,一场赡养费纠纷正搅动着一个家庭的安宁。80多岁的杨某与子女们因赡养问题对簿公堂,而其中法律援助律师的可疑行为、司法过程中的争议点,让作为视力残疾的儿子在履行赡养责任的道路上举步维艰,也让公平正义在这一案件中面临考验。

故事的起点要追溯到2012年,杨某丈夫去世,按照当地的风俗习惯,杨某的女儿们提议让母亲与儿子张某建共同生活,并由张某建承担起赡养责任,女儿们不负担费用。但几年后,杨某的女儿们开始在家中吵闹,要求继承父亲房产。2017 年,杨某的三个女儿签署了放弃继承父亲遗产的声明书,另外两个女儿未签字,当时杨某身体尚可。然而,随着杨某年龄的增长和身体每况愈下,特别是自2020年8月开始因病不能自理后,高额的医疗和护理费用让独自照顾她的张某建不堪重负。

2023年,杨某将子女六人诉至牧野区人民法院,要求每人每月支付赡养费1000元。经审理,审判员陈某利作出判决,自2023年6月份开始,被告六人每人每月向原告支付赡养费750元。对此,五个女儿不服判决并上诉至中院,审理期间大女儿去世,中院判决其余五姐弟每人每月向杨某支付赡养费750元,并平均分担杨某以后产生的医疗费用。

2024年,杨某再次提起诉讼,要求子女五人分摊已故大女儿那份赡养费,即每人每月增加150元。但在庭审过程中,作为杨某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法援律师朱某却出现了诸多可疑行为。据张某建透露,朱某在法庭上口头提交虚假收入信息,并阻止真实证据的提交。同时,姐姐们在庭审中均表示没有能力承担更多的赡养费,声称需要照顾自己的家庭和生活。相比之下,张某建坚定地表达了自己愿意竭尽全力赡养母亲的决心。然而,法官陈某利在综合考虑后还是作出了让张某建每月另行向母亲杨某支付150元赡养费的判决,并驳回了其他诉讼请求。

张某建对这一结果深感无助,认为法官陈某利未充分考虑其作为一位视力残疾人的实际困境。他月收入仅约 1750 元,800 元用于购眼药以维持视力,还要照顾未成年孩子和病重母亲,每月的固定支出包括保姆工资、母亲的固定药费以及医疗设备配件等,总计高达9000多元。而母亲有限的退休工资和补贴收入远无法覆盖这些费用。近期母亲脑梗、肺气肿复发,每月新增600元药费,使张某建陷入更深困境。

同时,张某建对律师朱某提交虚假信息且拒不承认的行为极为不满,质疑其受不明指示,怀疑案件存在关系干预司法的情况。朱某作为律师,本应秉持公正客观原则,却站在当事人对立面,伪造证据影响判决,损害了当事人合法权益。

在2023年二审期间,张某建想提交姐姐们的收入证据,主审法官却表示没有人要证据,姐姐们也未提交收入低的证据。2024年判决书涉及的陪审员在庭审中态度变化大,也让张某建对司法公正产生质疑。他怀疑朱某与有关部门存在不正当关系,目的是减轻姐姐们的赡养责任。

而且,2023年牧野区判决书涉及杨某丈夫房产的继承问题,部分女儿未放弃继承权。由于房屋面临拆迁且尚未波及此处房产,当地风俗认为房产应归杨某和张某建,但女儿们要求依法继承,甚至否认之前的放弃声明,再次在家中制造吵闹、辱骂事件,使得家庭矛盾进一步升级。

2024年9月13日,杨某再次将子女五人诉至法院,请求判令五人平摊2020年8月至2024年5月的医疗费用22446.04元(该费用张某建已垫付)。但法官陈某利判决驳回杨某的诉请,女儿们也表示不愿意承担此前的医疗费用。

赡养父母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法律规定的义务,希望有关部门重视并彻查此案中可能存在的违法违规情形,相关职能部门能秉持公正公平原则重新审视案件,充分考虑张某建家庭的实际困难和经济压力,依法作出合理合法判决,让杨某安享晚年,子女履行好赡养责任,化解家庭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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