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0年,李讷在“五七干校”认识了自己的另一半‘小徐’,他们相识后没多久便结婚了。
从两人的家庭背景来看,出生于普通工人家庭的小徐,远不如父亲是国家领袖的李讷,但众所周知,主席从来就没有什么门第之见,在孩子婚姻问题上,他更是从不掺和。
即便是他最疼爱的小女儿李讷,在选择另一半时,他只是简单了解对方的情况,以及他对自己的女儿如何,仅此而已。
有了父亲的支持,李讷很快便与小徐在五七干校举行了简单的婚礼,他们结婚这天,主席还送给他们一套《马克思、恩格斯全集》。
一年后,他们的儿子出生了,取名“徐小宁”。
然而,随着时间的流逝,两人之间的矛盾却渐渐凸显出来。
李讷毕业于北大历史系,是一位妥妥的高知识分子,加上她从小就受到父亲的影响,很喜欢看书,尤其是历史类的书籍,往往一拿起就放不下。
但小徐则不然,他没有多少文化,而且生性好动,最初的时候,两人因为常在一起劳动,故而有一定的共同语言,但两人结婚后,这样的共同语言便越来越少。
长时间的相处,两人的经历、性格、思想差距便越来越明显,慢慢地就无话可说了。
两人分居一段时间后,小徐被推荐到河北铁道学院读书,两人的婚姻也在此时走向了终结。
李讷和小徐离婚后,孩子归李讷抚养。
1974年的时候,李讷的工资只有几十元,不仅要买柴米油盐,还要请保姆来照顾孩子,每个月都是入不敷出。
而当时主席又立有规矩:孩子们只要参加了工作,拿到了工资,他就不再补贴。
从工作后,李讷就没有再伸手给父亲要过一分钱,但现在她实在是没有办法了,只有硬着头皮让父亲资助一下她。
不过,李讷并没有直接找父亲要钱,而是先找到了主席的警卫团长张耀祠。
张耀祠将军在了解情况后,非常同情李讷的遭遇,当即决定给她向主席要点生活费。
于是,张耀祠写了一张条子,拿去找主席批。
主席在看完条子后,不觉动情地对张耀祠说:“不要批了,你说该给多少钱?”
张耀祠也没有说个具体的数字,而是向主席表示,这次李讷的开销不小,给个几千块吧!
毛主席略加思索后,当即决定从稿费中拿出8000元给李讷。
不过,这笔钱并没有全部一次性给李讷,而是被主席家的管理员吴连登分成了两笔,一笔5000元以李讷的名义存入银行,另一笔3000元交给李讷本人。
吴连登之所以这样分配,主要是担心李讷万一用过头,再开口就很难了。
对待家人,主席也是一碗水端平,在给李讷8000元后,他又分别给贺子珍、江青、李敏各拿了8000元,作为她们的生活补贴。
当时,贺子珍正在301医院住院,当负责主席和中共中央的特别财务郑长秋把这8000元送给她时,她非常感动。
不过,贺子珍并没有直接收下这笔钱,而是让他留着,她对郑长秋说:“这笔钱就放在那里,我需要开支的时候再取。”
在那之后,郑长秋几乎每周都要去一次301医院,但都不见贺子珍要买些什么,于是便“自作主张”地给她买了收音机、录音机和一些生活必需品。
后来,贺子珍病愈出院,前后只花了4000元,郑长秋便将剩下的4000元给她,但被贺子珍拒绝了。
没办法,郑长秋只好将这笔钱又放回到了主席的稿费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