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但现在村委会,已经除了自治性组织的性质以外,实际上成了最基层的管理机构。
按照规定,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三至七人组成。在村一级,除了村民委员会以外,还有村级党组织。如果说村民委会是自治性质的群众组织,那么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就不属于自治性质的范畴,而是要负责领导村民委员会的工作。
现在村委会的干部,都是财政给予补贴性质的干部,也算是财政供养的干部,虽然具有不脱产的性质,但在村里也是响当当的人物。我们现在所说的村干部,既包括了村级党组织的干部,也包括村委会的干部,简称为村“两委领导班子成员”。
为了减轻财政的压力,现在各地对于村两委干部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的方式,即村书记兼任村委会主任。村书记由乡镇党委任命,村委会主任由村民选举。村委会干部中属于党员的,一般都要兼任村级党组织委会。
按照财政补贴的编制,在村委会有一个职位引发了人们注意,那就是民兵连长。按照党指挥枪的原则,过去的村里的民兵连长都是村党支部的成员,但现在农村党员中,符合担任村民兵连长的人有时比较难选,也有民兵连长不是党员的情况,而是由村委会成员来兼任的。
民兵作为我国国防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新中国的革命和建设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民兵也是我国现役军人的补充力量和兵员的重要来源。在省级有省军区,地市有军分区,在县市有人武部,乡镇也有武装部,这些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负责民兵工作和预备役的管理、领导工作。
乡镇人武部的工作,是在乡镇党委和上级人武部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过去在很多乡镇设置了民兵营,在村一级设置民兵连。所以在村两委班子成员中,一直保留着民兵连长这个职务。
民兵连长最主要的工作就是组建村民兵连,负责退役军人的登记,组建民兵应急分队,负责民兵的训练和报酬,负责兵役登记和动员适龄青年参军入伍。目前民兵连的主要任务是负责村里维稳工作,承担突发性的应急任务,根据上级人武部的命令,参加抢险救灾等工作。
现在国内外形势已经发生了比较大的变化,村里的民兵预备役工作也发生了比较大的变化,符合条件的青年大都外出打工,征兵方式从过去的城乡居居改为招募应急大学生为主,现在从农村参军入伍的指标大幅度减少。
面对新的情况,很多人认为村里民兵连长这个职务似乎显得不再那么重要,或是处于可有可无的状态。的确现在很多村的民兵连除了连长以外,登记为民兵的人基本上是有名无实。很多村的民兵连长虽然每月要拿着2000多元的补贴,但实际上发挥的作用有限。
以我老家所在的村为例,民兵连长一个人要身兼几个职位,既是民兵连长,还要兼任村里的治安队长。分管村里民兵预备役工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矛盾纠纷的调解工作,森林防火,安全管理等工作。
这些工作只要认真去做,工作量是非常大的,民兵连长由于身兼数职,也要按照规定领取几份补贴,最多每月的补贴超过4000元不是问题。但现在很多民兵连长,虽然身兼数职,但由于文化水平不高,综合素质不强,所以处理问题的技巧和综合协调能力都达不到村民的要求。
综上所述。虽然个别人素质达不到职位要求,但民兵连长这个职位,作为村级两委组织的中一个比较重要的职务,还有其存在的价值。基层的民兵工作总是需要人去组织和具体是实施的。如果遇到突发性的情况,民兵也能发挥突击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