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统一!河南为基层用药开处方

大河健康报 2025-04-25 18:21:09

4月21日,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官网发布《河南省改革完善基层药品联动机制扩大基层药品种类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为基层用药开出“药方”,并确立目标:

到2027年,紧密型医联体内全面建立“统一用药目录、统一药学服务、统一药品使用监测、统一药品采购、统一药品储备”联动管理机制和运行机制。

《方案》明确,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慢性病、常见病用药为重点,关注医疗资源薄弱偏远地区和群众基层用药需求大的领域,着力解决基层药品配备种类少、上级医院开具的药品在基层可及性差等用药问题。2025年4月30日前,完成县域统一用药目录的制定。

《方案》提出了规范和优化基层用药种类、建立健全基层药品联动配备使用机制、完善基层药品供应保障机制、健全完善基层药品短缺预警处置机制四项主要任务共13条具体措施(部分重点如下),提升基层药品供应能力和药事管理水平。

统一用药目录 定期组织开展基层医疗机构用药需求评估。 乡镇卫生院与县级医院统一用药目录。 紧密型医联体用药目录调整周期原则上不超过1年。 畅通上下级用药衔接 规范扩展基层联动药品种类,增强慢性病、常见病患者用药可及性,鼓励通过长期处方管理、延伸处方等实现慢性病、常见病用药衔接。 推进县域处方集中审核中心建设 鼓励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牵头各紧密型医联体加快建立区域审方中心。 将公立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村卫生室逐步纳入审方中心管理平台。 由专职药师组成审方团队,集中办公、集中审核、集中点评以及集中反馈等。 合理配备使用药品 紧密型医联体成员单位在目录内按需配备药品,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集采中选药品,基本药物品种配备比例不低于55%,高血压、糖尿病、慢阻肺病和儿童用药(仅限于药品说明书中有明确儿童适应证和儿童用法用量的药品)不受“一品两规”限定。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用药品种与所在紧密型医联体牵头单位保持联动。 医保定点的村卫生室用药品种与所属乡镇卫生院基本联动。 有序推进免费为基层高血压、糖尿病患者提供基本用药服务。 规范处方审核 制定处方前置审核规则并动态优化。 暂不具备线上集中审核条件的,牵头医院要以长期处方、延伸处方、个性化治疗需求处方和老年、妇儿用药处方等为重点进行抽查审核,逐步扩大范围至全量审核。 提升药学服务能力 开展三级医院药师帮带基层活动,牵头医院药师定期到基层下沉帮扶。 到2025年年底,全省为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培养不少于200名处方审核调剂岗位药师。 推动紧密型医联体牵头医疗机构落实总药师制度,统筹药事重大决策部署。 拓展药学服务内涵 探索以医药联合出诊、院内转诊、药师单独出诊等形式开展药学门诊服务,鼓励上级医院药师下基层开展药学门诊,加强对老年、慢性病和多药并用患者的用药指导。 将药师纳入家庭医生签约团队,为签约患者提供居家药学服务。 探索建立基层药师工作室(窗口),提供全周期用药咨询和指导服务。 推进县域中心(云)药房建设 市、县两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导紧密型医联体牵头医院,加快推进建设县域中心(云)药房(含共享中药房,下同)。 2025年年底,中心(云)药房县域覆盖率不低于50%;2026年10月31日前实现县域全覆盖。 建立药品集中配送中心 鼓励建设集中配送中心。 采取多种措施确保药品供应及时,对配送不及时、到货率低的企业警告、约谈,必要时更换配送企业。 优化偏远地区药品配送 偏远地区县域中心(云)药房要合理储备重点药品,以应对季节性、结构性药品供应保障风险。 健全调配管理制度和档案,对成员单位用药需求,由专人专车逐级分拨配送,或由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派专人到中心药房(乡镇卫生院)自取。 中心药房可委托符合配送条件的单位进行配送,运输车辆应符合药品配送条件要求,保证药品质量安全。 强化药品短缺会商联动 探索建立药品不良反应、药物疗效等信息报送机制,及时上报区域供应困难药品情况;加强近效期药品的监测与调配,避免浪费。 完善药品储备管理 紧密型医联体牵头医院加强应急(抢)救药品统一储备,同时合理设置重点药品库存警戒线。 统筹做好成员单位间药品余缺调度和调配使用。 建立缺药登记制度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立缺药登记窗口。 对于审核通过的延伸处方和个性化治疗需求处方,患者可在基层就诊机构进行缺药登记,按照临时采购程序配送至登记机构。 对于基层登记频率较高、经评估确有必要的,应及时纳入用药目录。

来源 河南省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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